【营商环境】山东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日照市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意见

政务   2024-12-18 17:14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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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日照市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支持日照市更好发挥区位优势、港口优势和产业优势,加快建设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新样板,更好助力山东经略海洋、向海图强,打造世界级海洋港口群,打造现代海洋经济发展新高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依托日照“一带一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城市、中西部地区重要出海口等战略位势,坚持一体谋划、一体打造、一体培育,推动港口、产业、城市整体布局、深度融合、相互赋能,扎实做好强港、兴产、活城大文章,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海洋港口。
1.塑强港口竞争优势。支持日照港加快向贸易港、金融港、物流港、枢纽港转型发展,构建集大宗货物和集装箱运输、近远洋航线、多式联运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沿黄陆海大通道重要门户港、黄河流域陆海联动转换枢纽,打造面向黄河流域和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的便捷出海口。(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山东海事局、省海洋局、省口岸办、青岛海关、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港口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港口服务能级。推进日照港转型升级工程、顺岸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改造等重大项目,规划建设国家大宗商品储运基地。结合发展需求,积极争取石臼港区南区#17#18泊位、岚山港区南区#19#21泊位等项目纳入国家相关专项规划。完善港口深水航道、双向航道,选划大船锚地和近海航路。实施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推进港口绿色化智慧化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打造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建设数字航道系统,构建通航水域的广域感知。发挥国家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城市作用,支持打造日照大宗农产品储运基地,建设全国领先的粮食码头数智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山东海事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海洋局、省港口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港口绿色发展。加快推进绿色低碳提升工程,建设零碳码头、生态碳汇港区,到2025年专业化码头泊位岸电覆盖率达到100%。开展零排放货物运输车队试点,支持港口大宗商品新能源重卡运输,加快推进大宗散货运输“散改集”,2025年年底前,煤炭集疏港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港区内短倒全部采用新能源车、皮带或管廊,到2026年大宗货物清洁运输占比达到85%以上。建设园林式港口,石臼港区、岚山港区新增绿化面积30万平方米。深入实施粉尘、废气、废水等环境整治工程,港界颗粒物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港口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口岸服务环境。完善日照港进口货物改卸港机制,满足港区间船舶改靠港需求。完善“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海上入闸集港”“跨港区智能转运”等通关模式。推广应用“陆海联动海铁直运”、智能“水水中转”等监管模式,实现沿黄内陆港货物班列直运、抵港直装、原箱上船。实施资源性货物“先放后检”监管模式,支持进口铁矿石、原油、大豆、稀释沥青等大宗货物快速通关。支持日照港申建进境水果、冰鲜水产品海关指定监管场地。深化“四海一家”机制建设。推进海事、引航、港口等部门联合办公,实现生产组织、船舶通航管控一体化集中调度。(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山东海事局、省口岸办、青岛海关、省港口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5.增强港口集疏运能力。支持铁路专用线“进港入园”,推进瓦日铁路日照南站改扩建。加快实施临日高速、G206威汕线王家墩头至大官庄改建、S225莒阿线日照段改建等重点项目。协调推进瓦日铁路蔡家崖站运费下浮政策推广至太原局其他站点及西安局榆林以北区域,给予日照港至晋陕豫、晋南地区铁路运费优惠支持政策。(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省港口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6.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在新菏兖日铁路、瓦日铁路沿线布局内陆港、海铁联运中转基地,争取推动纳入日照港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实施“班列+班轮”铁海快线工程,拓展日照港至台湾、东南亚、中亚、欧洲海铁联运班列和至俄罗斯海陆联运班列。稳定运营“日韩陆海快线”,培育跨境班列、跨境电商班列、“铁路快通”班列等特色班列品牌,扩大日照港海铁联运过境运输中转业务规模。加大省集装箱扶持倾斜力度,促进“一单制”“一箱制”发展,支持日照港按照交通运输部《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规范》(JTS176—2020)等要求,配套建设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到2026年集装箱航线达到100条、吞吐量突破800万标箱。(省交通运输厅、山东海事局、省口岸办、青岛海关、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港口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构建现代临港产业体系。
7.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指导日照市编制海洋产业发展规划,结合自身产业优势,积极打造现代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加快省内钢铁行业产能整合,支持建设4000万吨级钢铁先进制造业集群,在产能整合、能耗煤耗、污染物排放指标等方面依规给予支持,打造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区。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推进石化产业向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等方向转型延链,争取暂停进口原油配额的企业,在省石化产业优化调整期内,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临时使用进口原油配额。支持发展绿色智能运输船舶、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船舶、特种船舶等产业,建设山东港口高端海工装备研发制造基地等项目,打造智慧绿色港航产业园区。(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海洋局、省港口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8.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日照空港经济开发区以“一区多园”的方式纳入当地开发区管理。支持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和省级平台。争取“数据要素X”试点,建设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创建国家级大容量计量检定站。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施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和专利产业化。支持开展全省低空经济创新发展先行先试。(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壮大港航服务业。探索放宽航运船舶转入登记管理措施,支持优质航运企业落户。建设二手船舶交易平台,打造区域交易中心。推动代理企业获批海关AEO高级认证。发展船舶维修业,申请船舶保税维修资质。高标准建设山东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支持升级为北方铁矿石、煤炭交易中心和定价中心。建设矿石、原油、煤炭、石油焦、植物油等大宗商品“超市”和期现货交割库,设立保税仓储分拨中心,支持建设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山东海事局、省国资委、青岛海关、省港口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打造国际绿色航运能源基地。布局建设航运甲醇加注港,配套出台绿色航运发展专项政策,推动甲醇等产业全链条发展。布局风电装备及钙钛矿电池产业,建设新能源装备出口基地。鼓励氢能制储加用一体化发展,培育壮大氢能装备产业集群。积极谋划日照港LNG接收站项目,建设海上风电、燃气机组、储能电站、配套输变电工程,探索开发国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支持日照港申请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打造北方区域性船舶燃油供应基地。(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山东海事局、省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省港口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提升城市融合发展能级。
11.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支持争取开展日照市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先行先试,打造晋鲁煤炭流通骨干走廊海上支点、黄河流域重要的航运物流中心。建立黄河流域常态化联络机制,定期在日照举办市场化展会、招商推介等活动。支持在日照综合保税区内规划建设海关监管场地,创新开展区港联动等业务。发挥保税平台功能作用,发展全矿种保税混配、期货保税交割等业务,建设区域性矿产品保税混配中心。推进海港、空港联动,支持日照创造条件争取山字河机场对外开放。(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口岸办、青岛海关、省机场管理集团、省港口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优化金融服务供给。支持争创金融助力绿色低碳转型区域综合性试点、金融支持企业转型试点,推动省级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在资源配置、审批权限、资金定价等方面给予倾斜。探索设立省级专业外贸代理公司,立足日照、辐射全省开展高效便利的信用证业务。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银行、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和优化相关项目还款计划,集约资源推动日照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性资金,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深化港口供应链金融合作,搭建货物集采、融资结算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省港口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列入国家和省规划,在用海、用地等方面分级分类做好保障。统筹天然气管输费价格政策,定期校核泰青威日照支线管道管输费,论证提高日照天然气基础气量可行性。加快现代水网建设,争取将新建石龙口、龙门中型水库纳入国家和省级水利等专项规划,合理确定日照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指标。支持山东港口板块加快发展,实现营业收入、完成产值和贸易额与对日照经济增长的贡献协调匹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海洋局、省港口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拓展高品质城乡空间。支持日照研究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制度保障。支持建设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矿山生态修复和省级区域公共卫生实验室等项目,支持申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支持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发展。加快推进石臼港区“东煤南移”、海龙湾片区开发等项目。支持桃花岛建设文旅项目、五莲山创建5A级旅游景区。建设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片区,推动日照绿茶等优质农产品标准化、优质化、品牌化发展。省属国有企业通过多种帮扶方式,支持莒县北部、五莲西部基础薄弱乡镇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港口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快美丽海湾建设。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优化港口及周边区域规划布局。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推进海洋渔业转型升级和重点海岸带综合治理等工程。支持加快推进国家全域美丽海湾建设试点。(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局、省港口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落实
省发展改革委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省相关部门单位、中央驻鲁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研究制定推进措施;日照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地方实际,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落地见效。要加强跟踪督促,推动建立政策保障、资源配置等机制,定期评估问效,为推动日照市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来源:山东省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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