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日
是第13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活动主题为
“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
道路安全 文明出行
需要每个人都行动起来
为增强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
宝应县公安局
围绕“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的主题
以“一老一少”为宣传重点
用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将安全送到群众手中
12月2日上午,为了最大化提升宣传受众范围,宝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走进社区、村镇、企业,走上广场、街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并结合事故案例,以案说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了如何安全过马路、驾驶电动自行车需佩戴头盔等安全出行常识,并劝导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闯红灯、逆行、横穿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活动期间,先后与国、省、道周边村镇300余名群众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告知承诺书》,引导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抵制交通陋习。
12月2日下午,一群身穿反光马甲的小学生出现在宝应街头,向过往的骑行者喊话:“叔叔阿姨,请戴好头盔!”“请系好头盔的安全扣!”“非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他们化身“小交警”,用稚嫩的声音传递着骑行安全知识,守护着街边交通“大安全”。
为进一步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12月2日上午,宝应县公安局组织各警种走进辖区幼儿园、小学、中学,开展国旗下讲话,用深入浅出的方式为学生们讲解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出行知识。
同时,民警倡导同学们自觉抵制交通陋习,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安全出行的小使者、交通安全的监督者。通过知识互动小游戏、交通典型案例讲解,进一步深化了师生交通安全意识,规范学生们的交通行为,让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深入每一个家庭、
针对环卫车辆作业特点,近日,宝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走进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向环卫工人讲解如何预防交通事故、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同时查检环卫车辆安全隐患,提醒环卫工人在作业过程中时刻牢记交通安全知识,为他们送上了冬日“交通安全大餐”。
校车交通安全关乎每一位学生和家庭,12月1日,民警来到辖区中小学校,向校车驾驶员宣传冬季交通安全防范知识、讲解车载灭火器使用方法,提醒他们在接送途中时刻牢记平安交通,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每年的“122”
主题在变
为道路交通安全护航的初衷
从未改变
“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
每个人都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
每个人都是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让我们一起
自觉告别交通陋习
争做文明有礼市民
一起为营造“文明、有序、和谐”的
道路交通安全
贡献自己的力量
编辑| 徐丹 张倩芸
图片| 交警大队、治安大队、警务保障室,白田、城北、沿河、柳堡、鲁垛、射阳湖、山阳、曹甸、广洋湖派出所
审核| 刘丰
来源| 宝应县公安局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