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宪”在行动,与法同行

政务   2024-12-04 16:10   江苏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是治国安邦的总章

2024年12月4日

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营造崇尚宪法、学习宪法

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氛围

宝应县公安局各警种联合发力

走进校园、广场、企业

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让普法宣传更“接地气”

让平安守护更有温度



法治宣传进校园

12月3日,宝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白田派出所、沿河派出所、山阳派出所组织民警分别走进辖区中小学,开展“宪法知识进校园”系列活动,通过普及宪法知识、开展主题班会、解答法律常识的形式,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学生们学法、知法、守法意识。




法治宣传在广场

12月4日上午,白田广场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宝应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向居民们普及宪法知识,让群众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宪法的重要意义以及宪法对公民权力义务的相关保障。






法治宣传在企业

近日,宝应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泾河派出所组织民警走进辖区企业,通过发放宣传册、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开展宪法宣传。为扩大宣传效果,民警们结合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让法律生动起来,好记更好用。



一起学习宪法


01
国家宪法日的来源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02
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至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03
宪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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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不仅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还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让我们知宪法于心

守宪法于行

共同宣传宪法、捍卫宪法

共同沐浴在法治的灿烂阳光下


END




编辑|  徐丹 张倩芸
图片|  沈冬兵                               
审核|  刘丰                         
来源|  宝应县公安局新闻中心

宝应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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