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松县“畅享消费 乐购曲松”促消费活动来啦~

政务   2024-11-22 16:59   西藏  

一、活动主题

曲松县“畅享消费 乐购曲松”促消费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23日至12月31日。名额有限,先购先得;若资金提前兑付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

三、活动资金

曲松县划拨资金45.481万元(其中餐饮、住宿促消费活动资金14万元,成品油促消费活动资金8万元,百货促消费活动资金23.481万元。)

四、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地理位置在曲松县人员(包括外来人员)

五、活动内容

(一)餐饮、住宿促消费活动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曲松县指定餐饮、住宿企业(个体商户)消费,按照消费满200元减50元、满400元减100元、满800元减200元标准给予补贴。

(二)百货零售促消费活动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曲松县指定百货零售企业(个体商户)消费,按照消费满200元减50元、满400元减100元、满800元减200元标准给予补贴。

(三)成品油促消费活动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曲松县指定成品油企业(个体商户)消费,按照消费满200元减50元、满400元减100元、满800元减200元标准给予补贴。

六、活动方式

为进一步规范消费券使用管理,提升消费券使用率,充分发挥政策资金作用。本次促消活动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消费券补贴资金采取当日消费次日到账形式。

使用方法:下载登录“中国农业银行”APP→实名登记→手机地理位置定位曲松县→核对促消费参与商户名单→消费扫码支付立减。

七、活动参与企业名单

曲松县“畅享消费 乐购曲松”促消费活动参与企业名单

八、活动规则

1.活动期间每人每档可享受相应满减1次,同一订单仅能享受一次优惠,不可叠加使用,不可拆单、提现、找零、预存,仅支持消费使用。

2.本次活动实行总额控制,餐饮、住宿促消费活动资金14万元,百货促消费活动资金23.481万元,成品油促消费活动资金8万元,资金使用完后则促消费活动结束;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九、注意事项

1.参与商家需对每笔订单开具发票,因政府消费券发放资金属于惠民补贴,不纳入征税范围,发票金额按照实付金额开具。

2.参与商家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品牌官方指导价,如存在借政府消费补贴活动哄抬物价、先涨价后降价、产品质量问题等情况引起投诉纠纷、信访舆情等,一经查实,商家需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退回消费者差额部分,赔偿消费者损失,承担退货风险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活动参与资格,通过网络曝光并进行通报批评,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处理。

3.严禁通过虚假交易、拆单交易、转发收/付款码照片或视频交易等方式进行远程核销;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取政府惠民消费补贴的负面消息;严禁消费补贴提现、售卖、转让、转赠他人以及参与企业变相加价、产品质量审核不严、代收款、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情况发生;严禁任何形式的预充值以及其他未尽的违规违法行为。出现主办方认定的违规违法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违规企业、商户、消费者的活动参与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参与本次活动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守《规范促消行为暂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兑现优惠承诺,及时处理消费投诉等问题。

十、特别说明

1.活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停止举办或调整的),执行单位可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主张免责,并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2.对于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参与活动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买卖消费券、刷单、作弊、套现、远程交易、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批量注册、用机器注册账户、用机器模拟客户端等,执行单位有权取消其活动资格,并有权撤销其所获利益及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3.为了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需要,执行单位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同步参加活动用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手机号、交易时间、交易金额、购新商品相关信息、支付凭证、交易商家等信息),用户参加活动享受补贴即视为同意执行单位将前述个人信息向政府提供。在信息公布时将对关键数据信息进行技术脱敏。

十一、监督举报

本活动将加强全民监督,构建“人人参与、实时反馈”的消费环境,活动期间,如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参与商家套现等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可拨打:曲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93—7332825、曲松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0893—7332117进行举报或投诉。

十二、活动咨询电话

曲松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0893—7332117

中国农业银行曲松县支行:0893—7855180。

十三、其他

活动未尽事宜,由曲松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负责解释,并研究决定。

曲松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2024年11月22日

             

编 辑:达娃卓玛

校 对:达娃仓吉

审 核:尚      妮

投稿邮箱:qusongxianwx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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