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走进西藏阿里地区基层检察院,探访了基层一线的检察工作情况。走访中的普兰县、日土县、札达县等地检察院,均是20人以下的基层小院。由于常年驻守高原,这里的检察干警看起来比实际年龄略显苍老,尽管高原环境艰苦,但依然能感受到他们乐观向上的生活工作态度。
运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 守护山湖生态
普兰县,位于西藏自治区西南部,平均海拔3900米。这里因“神山”冈仁波齐和“圣湖”玛旁雍错坐落于境内而闻名,吸引着尼泊尔、印度等国家的香客前来朝拜。
2021年5月,普兰县人民检察院“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接到群众反映,冈仁波齐附近的旅馆排放污水污染环境。普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彪介绍说,接到线索,该院干警便驱车130余公里到现场调查取证。经查,冈仁波齐附近的一些旅馆在为游客提供住宿和饮食服务的同时,环境治理方面确实存在问题。如被举报旅馆的厕所是旱厕,位置离拉曲河极近。当地群众反映,雨雪天气时,旱厕中的污物会被冲到拉曲河中。
调查取证后,普兰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同时书面向县委汇报,并与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普兰县分局、普兰县文化和旅游局进行沟通,发出检察建议。
李彪介绍说,为进一步拓宽线索收集渠道,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该院面向社会招募了21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并制定《普兰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机制》,群众举报公益诉讼线索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2021年以来,普兰县人民检察院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作为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切入点,深入开展以“一山两湖”(即冈仁波齐、玛旁雍错和拉昂错)为代表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亚洲水塔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组织干警前往冈仁波齐、玛旁雍错、拉昂错、普曲温泉和各寺庙开展线索排查,发现问题线索13条,并及时分析研判,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在开展亚洲水塔保护专项监督活动过程中,普兰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围绕玛旁雍错、拉昂错、孔雀河、扎曲藏布河湖水源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依法开展法律监督7次,发现问题线索9条,立案4件,制发检察建议书2份,均被相关行政部门采纳且完成整改。
“玛旁雍错观景台乱挂经幡、哈达,部分哈达掉入湖中对湖水造成污染,我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口头建议,及时清理老旧经幡;建材市场东部孔雀河沿线垃圾随地倾倒、乱堆乱放,极易对河流造成污染,我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份,已经完成整改;曲普温泉污水流入孔雀河,造成河流水源污染问题,我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份,也完成了整改。”李彪向记者介绍着该院近年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河流湖泊得到有效保护,切实筑牢了生态保护法治屏障。
检察建议促动古岩画修缮资金落实
日土县,位于西藏自治区西部,全县平均海拔4500米左右,有着“中国岩画之乡”的美誉。
2023年4月,日土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牧区开展普法宣传时,当地牧民反映,辖区内多处岩画文物因保护措施缺失而受到不同程度毁损。日土县人民检察院立即成立办案组,根据牧民提供的线索开展调查。办案组成员、检察官张妮娜介绍说,办案组历时6天、行程900余公里,深入辖区4个乡镇、9个行政村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发现因管理保护缺失。
图为日土县城。资料图 顿珠 摄
“在经年累月风沙侵蚀、牧民生产生活等因素影响下,日土县多处岩画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日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平介绍说,“一处岩画因道路施工,整块岩画被切割;在一古寺庙遗址内,发现少量‘擦擦’(由模具制作的泥塑佛造像)和三座佛塔,还未认定为文物。”
“统筹调查取证情况后,我们依法向县文物管理部门等5家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严格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对已经认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完善基本要素、落实保护措施,对未认定的文物加强考察和研究,积极主动开展文物认定工作。”罗平说,该县文物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制定专门整改方案,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进行汇报,县委、县政府拨付资金23万元(人民币,下同),用于岩画等文物的保护修缮。
不久前,日土县人民检察院跟进监督整改,确认23万元修缮资金已到位,文物修缮工作已经启动,文物筛查、定级、公示等工作正有序开展;日土县文物主管部门与属地政府联合建立了文物保护长效机制,并常态化开展巡逻管控以及普法教育等工作。
以个案监督推动10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长效保护
札达县,总面积2.46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人口仅8000余人,这里拥有古格王国遗址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21年4月14日,札达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盗掘古文化遗址案件中,发现被盗的两处文物遗址周围有大量“擦擦”裸露在外。这一情况引起札达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该院及时组织干警联合侦查机关、文物部门,实地勘验调查,发现裸露在外的“擦擦”与被盗的“擦擦”形状、图案、大小均高度相似,同时裸露在外的“擦擦”无保护措施,极易自然风化和被盗。
图为札达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开展文物“擦擦”搜寻工作。资料图 阿旺金美 摄
办案组通过现场勘验、固定证据等方式,确定札达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负有保护全县文物的职责,且存在文物保护措施不力等情况,根据行政诉讼法,于2022年6月1日决定立案调查。
同年7月2日,该院就札达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对裸露在外的文物“擦擦”保护不力一案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并向该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札达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立即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组织人员推进整改工作;组织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文保人员对两处遗址裸露在外的“擦擦”进行抢救性清理、修补工作。对两处遗址破坏较严重、塔基塔身开裂、开洞的佛塔进行抢救性、保护性填补、封口修复;在有针对性地对10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宣传的同时,研究制定《札达县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与252名文物保护人员签订文保人员协议书,进一步明确了文物看管人员责任、要求、协议期限等详细内容。
同年8月,札达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至札达县人民检察院。收到回复后,办案检察官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检察建议得到良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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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旦增江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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