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养老金!12月15日起,全面实施!

政务   2024-12-12 12:35   西藏  

12月12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发布

《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


自12月15日起

个人养老金制度

从36个先行试点城市(地区)推开至全国


2023年1月21日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安排

我区与全国同步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

拉萨市确定为我区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


所谓个人养老金

就是个人自愿参加

市场化运营、国家政策支持的

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个人自愿在特定账户存一笔钱

每年不超过12000元

购买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

到达退休年龄时

又多一个养老金来源

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


与普通银行理财

或基金、商业保险不同

人养老金缴费

可享受延期征税的优惠政策


为推动个人养老金保值增值

通知要求优化产品供给

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

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基础上

将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

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


通知还增加了提前领取情形

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出国(境)定居外

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

达到一定条件

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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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西藏日报                     

编辑:旦增江才

责编:王海涛   

终审:朱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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