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周思达等同志
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周思达 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德义 任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周德坤 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戴国强 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杨富程 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万有 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许 伟 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张锋平 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
李良华 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
陈晓林 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市地方民航发展局局长,免去市地方民航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李杏荣 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市地方铁路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龙 麟 任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柳锦春 任市政府驻昆办副主任。
鲁明云 免去普洱卫校校长职务。
张 宏 免去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学文 免去市医保局副局长职务。
付开聪 免去市中医医院副院长、市民药所所长(副处级)职务。
张登林 免去市国家森林管理局局长、太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太阳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鸿东 免去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镇沅管护局局长(副处级)职务。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4日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高兆辉等7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怒政任〔2024〕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驻怒江各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高兆辉 任怒江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怒江州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郑淑英 任怒江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杨新文 免去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事业管理五级)职务;
李佳玲 免去怒江州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事业管理五级)职务;
周家荣 免去怒江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挂职二年)职务;
寸利山 免去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兼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石成钢 免去怒江州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职务。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0日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褚金江等8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怒政任〔2024〕1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驻怒江各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褚金江 任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事业管理五级,试用期一年),免去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事业管理六级)职务;
董文林 任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卫红 任怒江州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试用期一年);
苏建永 任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管护局副局长(事业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谢冬静 任怒江州检验检测院副院长(事业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彭 飞 任怒江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李晓春 免去怒江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张雪莲 免去怒江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4日
(来源:普洱市人民政府、怒江州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