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连日来,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教育局持续开展不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旨在通过严格的执法和常态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切实保护学生们的生命安全。
整治行动中,秦安公安交警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通过流动巡逻与定点设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重点区域和时段的管控,在重点路段和路口及学校周边设置检查点,对过往的学生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行逐一检查,依法严厉查处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学生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同时,对查处的不戴头盔骑乘人员,现场点对点进行安全劝导、警示教育,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一盔一带”等常识,提高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文明出行。
通过持续的整治行动,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学生的头盔佩戴率显著提升,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
下一步,秦安公安交警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采取“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教育纠正+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常态化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综合整治行动。同时,也呼吁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为了自身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