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全市记二等功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奖励大会召开,为受表彰奖励的集体、个人颁发奖章奖牌和奖励证书。秦安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魏店派出所所长王春丽记二等功,在大会领奖。
王春丽,女,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为秦安公安局党委副书记、魏店派出所所长。因工作成绩突出,曾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2017年度至2023年度连续七年考核均为优秀等次;2023年3月被市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2023年11月被省人社厅、省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2024年10月30日被天水市委、市人民政府记个人二等功。
多年来,王春丽同志以务实的作风、坚韧的品格、娴熟的业务和饱满的热情,全身心投入到热爱的公安工作之中。担任秦安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以来,她分管全局党的建设、纪检、督察、信访、审计、办公室等工作,她紧盯执纪监督,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她既当“啄木鸟”,又当“护林员”,切实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推进公安队伍建设提质增效,在平凡普通的岗位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用实际行动完美诠释了人民警察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