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介绍,包括广西在内的18个省区已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近亲属,也就是将“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也纳入“家庭成员”的范围,并且一旦绑定,需要医保支付时,系统可自动完成共济结算。具体该如何实现呢?来看记者了解到的情况。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负责人 李培源 如果家庭成员里面,有个人账户的盈余比较多但又没有使用场景的时候呢,这部分资金它就会被沉淀下来,那么我们现在的政策是通过了这个家庭共济的方式来盘活了这个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
而使用方法也非常简单,被绑定的亲属看病就医使用本人医保码或医保卡结算时,系统就会自动完成共济结算。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负责人 李培源 有一个注意事项,就是比如说当笔的医疗费用是120元,那这个共济支付的账户里面只有100元的时候呢,是不足以支付当次的费用的,目前系统是没有办法实现这个被使用人多个账户去凑钱支付同一笔费用的这个结算方式,那么我们只能通过其他的方式来对整笔费用进行支付。
来源 | 广西新闻频道
编辑 | 黄 晓
校对 | 黎 颖
审核 | 林冬冬
监制 | 李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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