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市教育局最新提醒

政务   2025-01-17 14:27   江西  
禁止!
市教育局日前发布
《寒假期间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一封信》
明确这些行为属违法违规!
提醒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规范收取培训费用
……
详情如下↓

寒假期间

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一封信


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2025年寒假将至,为持续巩固“双减”成果,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我们向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出如下提醒:


1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校外培训机构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把学员和教职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确保培训场所配齐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畅通消防安全通道。定期开展宣传教育、疏散演练等,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完善消防疏散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


2

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咨询、文化传播、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3

规范收取培训费用

严格落实《江西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收费账户、项目与标准要按要求公示;应使用公示的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收取培训费,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收费;鼓励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校外培训机构应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应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据实开具发票。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接受家长合理退费要求。

4

规范各类竞赛活动

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实行清单制管理。教育部已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举办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

 


九江市教育局

2025年1月15日

如发现违规培训行为

请及时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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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九江教育发布
编辑:李芳 复审:袁勤勤 审签:杨高文
出品:九江市融媒体中心(九江日报社 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九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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