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警告!罚款!违规用火警示

政务   2025-01-23 22:58   四川  

为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

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确保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小编整理了2个野外违规用火案例

帮助大家树立防火意识

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

案例一

2024年4月1日,在雅安市宝兴县大溪乡罗家坝村一组发现烟点,大溪乡人民政府赓即开展调查。经查,烟点系大溪乡罗家坝村一组村民罗某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野外用火。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构成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违规行为。大溪乡人民政府依法对罗某某给予行政警告并处罚金500元。

望广大村民群众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案例二

2024年4月2日,雅安市委暗访督导组在雅安市宝兴县大溪乡罗家坝村二组发现烟点,大溪乡人民政府赓即开展调查。经查,烟点系大溪乡罗家坝村二组村民罗某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野外用火。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构成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违规行为。大溪乡人民政府依法对罗某某给予行政警告并处罚金500元。

望广大村民群众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来源:四川应急



总    编:  马
副总 编

编    辑杨衣

雷波融媒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200138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