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還是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對國家安全的定義都是一致的,即是“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通俗來說,國家安全內涵豐富,既指國家處於安全狀態,又指國家維持這種安全狀態的能力。
關於“國家安全”的概念,現在你是否已學會了?
無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還是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對國家安全的定義都是一致的,即是“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通俗來說,國家安全內涵豐富,既指國家處於安全狀態,又指國家維持這種安全狀態的能力。
關於“國家安全”的概念,現在你是否已學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