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罪行動
2024 12·16 兩內地女子及一本澳女子涉不法匯兌被拘 2024年12月16日,本局有組織罪案調查處及博彩罪案調查處各破獲一宗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案件,拘捕兩名涉案內地女子及一名涉案本澳女子。 第一宗案件 當日下午,本局有組罪案調查處人員於路氹城區一酒店進行針對不法匯兌的巡查打擊行動,期間發現三名人士行為有異,經現場監視,發現首名涉案內地女子與一名內地男子在次名涉案內地女子的餐枱位置就坐後,次名涉案內地女子將10,000港元交給該名內地男子,內地男子先自行離開。及後,次名涉案內地女子向首名涉案內地女子展示一個二維碼,首名涉案內地女子操作手機後,次名涉案內地女子在確認相應的人民幣款項到帳後,各人分別離開。 本局人員立即對各人進行截查。調查顯示,兩名涉案內地女子在本澳從事非法兌換活動,由首名涉案內地女子負責尋找客人、協商兌換條件及與客人進行交易,次名涉案內地女子負責出資,以人民幣9,550元匯兌10,000港元,以賺取200元人民幣利益。兌換所得的利潤按每10,000港元分100元人民幣的比例給予首名涉案內地女子。 經調查後,在首名涉案內地女子身上搜獲作案備用的14,150港元籌碼,亦在次名涉案內地女子身上搜獲作案備用的40,000港元現金,另將該名內地男子與兩名涉案內地女子不法匯兌所得的3,565港元現金扣押助查,其餘藉不法匯兌所得的金錢已在賭博中輸掉。 第二宗案件 同日,本局接獲治安警察局通知,一名女子報稱在娛樂場內與另一名女子進行匯兌期間,懷疑被騙故報警求助。 本局博彩罪案調查處跟進調查得悉,當日一名內地女子在澳門區一娛樂場欲兌換25,000港元賭博,並接觸到涉案本澳女子,對方表示可以1:0.955 之匯率與其以人民幣兌換港幣(即以23,875元人民幣換25,000港元)。雙方商議後,涉案本澳女子將25,000港元現金交予內地女子,內地女子便以手機掃描由對方提供的二維碼轉帳,但因一直未能成功轉帳,二人因此發生爭議,遂一同前往治安警察局報警求助。 本局經調查,未有發現涉及詐騙犯罪行為,內地女子及涉案本澳女子亦已經取消交易。同時,經查後發現涉案本澳女子於2024年9月開始從事不法匯兌活動,於11月至12月期間曾三次進行匯兌活動,以合共約38,000元人民幣跟旅客兌換港元,並從中獲取利益。 本局根據調查所得,以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罪將上述兩宗案件中的三名涉案女子移送檢察院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