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局聯同國家公安部打擊“換錢黨”行動階段性成果總結

文摘   2024-12-13 19:40   中国澳门  

司警局聯同國家公安部

打擊“換錢黨”行動階段性成果總結




自2024年5月國家公安部全面部署打擊跨境非法兌換貨幣活動(俗稱“換錢黨”)以來,本局積極配合相關工作,加強與公安部的協作溝通,全力共同打擊非法匯兌的跨境活動。經雙方緊密協作,並對大量“換錢黨”的資料及線索進行深入排查與分析,成功鎖定多個活躍於內地與澳門兩地的“換錢黨”犯罪團伙,兩地警方並先後採取多次統一收網行動,有關行動成果如下:





司警局聯同國家公安部打擊“換錢黨”行動階段性成果總結  


清蟻1號行動:


本局於今年7月19至20日先後查獲15名目標“換錢黨”人士(包括5名為本地外僱),經查,排除涉及刑事犯罪或其他案件,但他們在澳從事不法貨幣兌換活動,與旅客或外僱身份不符,故由治安警察局跟進逗留許可和遣返程序後,將當中13人連同20萬元疑用作不法兌換的港幣現金和14部手提電話移送公安部駐珠海工作專班。



清蟻2號行動:


本局查獲56名目標“換錢黨”人士,有關行動詳情見如下:


於今年8月13日,在公安部的統籌內地多個省市的警方,聯同本局展開代號為“清蟻2號”的統一收網行動,司警局於當日早上6時派出180名刑事偵查員,分別前往本澳各區多間酒店和住宅單位採取突擊行動,截獲共56名涉嫌從事非法兌換貨幣活動的內地人士,其中包括一名以假聘用身份來澳從事換錢黨活動的外地僱員,行動中檢獲合共約250萬港元現金及超過70萬港元籌碼,經查,排除各人涉及刑事犯罪其他案件,但他們在澳從事非法貨幣兌換活動,與旅客身份不符,故移送治安警察局跟進逗留許可和遣返程序後,將該56人移送公安部駐珠海的工作專班。



清蟻3號行動:


本局於今年9月20日查獲6名目標“換錢黨”人士,經查,排除各人涉及刑事犯罪或其他案件,但他們在澳從事非法貨幣兌換活動,與旅客身份不符,故移交治安警察局跟進逗留許可或遣返程序後,將當中5人連同數拾萬疑用作不法兌換港幣現金及一批手機移送公安部駐珠海專班。



清蟻4號行動:


本局查獲43名目標“換錢黨”人士,有關行動詳情見如下:


於今年10月23日,公安部駐珠海工作專班組織北京、河北、山西、遼寧、江西等15個省市警方,聯同本局進行統一收網行動,本局出動100名刑偵人員分別到澳門和氹仔區多間酒店,以及兩個住宅單位採取行動,截獲43名目標”換錢黨”的內地人士,其中兩名換錢黨為外僱,懷疑兩人在澳工作期間亦協助或參與不法兌匯活動、揭發一名換錢黨逾期居澳達9個月以及一個住宅單位為非法旅館,本局已即時通知旅遊局進行查封。行動中檢獲港幣現金約300萬元、16萬元籌碼和56部手機。經查,排除各人涉及刑事犯罪或其他案件,但他們在澳從事非法貨幣兌換活動,與旅客身份不符,故移交治安警察局跟進逗留許可及遣返程序後,將43人移送公安部駐珠海的工作專班。



清蟻5號行動:


本局今年11月26日拘獲13名目標“換錢黨”人士,有關行動詳情見如下:


公安部駐珠海的工作專班組織北京、河北、江西、湖南、廣東等23個省市公安機關,開展代號“清蟻-5號”的拘捕行動,並聯同本局於本年11月26日早上七時進行統一收網。根據公安部提供的線索和前期排查的資料,針對屬於多個犯罪團伙的成員,本局派出60名刑偵人員分別到澳門和路氹的多間酒店、娛樂場和兩個住宅單位採取拘捕行動,共拘獲11名目標換錢黨及2名同行人士(經查證實同為換錢黨),本局在行動中共檢獲用作經營不法匯兌的現金款項約270多萬港元、54萬港元現金籌碼和18部手機。


經調查,有部份被捕換錢黨人士早於今年9月份已開始在澳門娛樂場內從事不法匯兌,而當中13名換錢黨人士,經查證實由本年10月29日(即換錢黨不法匯兌列為刑事)至今,一直在娛樂場及周邊設施或附設酒店經營不法匯兌,合共約超過800次交易、不法匯兌總金額約3123萬港元。當中一名換錢黨人士在澳經營不法匯兌至逾期居留,而另一名換錢黨人士偷渡來澳從事不法匯兌活動。是次"清蟻5號"的專項打擊行動,內地和本澳共拘捕229名換錢黨人士,當中本局在澳門拘捕13名、公安部統籌內地多個省市警方在內地拘捕216名。


經查,有跡象顯示,被捕的13人在10月29日(即法律生效)至被截獲當日不斷從事不法兌換活動,故控告“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罪,於今年11月27日移交本澳檢察院偵辦。




綜看今年5月份公安部全面部署打擊換錢黨以來,公安部在珠海成立打擊“換錢黨”的工作專班,統籌協調內地多個省市警方聯同本局打擊整治“換錢黨”及衍生違法犯罪的專項工作後,於澳門娛樂場或周邊的“換錢黨”活動明顯收歛,而由“換錢黨”衍生的兌換詐騙亦有所減少,取得良好成效,相關的行動部署取得階段性成果。


隨著今年10月29日第20/2024號法律《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生效,當中供賭博用的不法匯兌行為列為刑事犯罪,警方依法可對出現於娛樂場內、其周邊或連接設施的不法匯兌活動進行打擊懲處,在具備法律工具、警方持續執法以及公安部的支持下,相信未來可更有效打擊“換錢黨”的不法匯兌活動,壓縮其生存空間。






澳門司法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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