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杨立华案退赔:223名受害者盼来53万多元赔偿!

民生   2024-09-06 19:32   广西  

9月5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杨立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退赔款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院执行杨立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执行过程中拍卖被执行人杨立华与案外人共有的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青环路82号恒大·苹果园金色阳光9号楼2单元805号和南宁市青秀区青环路82号恒大·苹果园金色阳光9号楼2单元6A03号的房产,成交金额合计1670018元。扣除受偿顺位在先的拍卖费、卖方税费、剩余房贷、共有人份额等款项费用后,剩余拍卖款531756.17元按照1.3085%的受偿比例(计算方法:执行到位金额÷受害人损失总金额,即531756.17元÷40638180.3元)退赔谢雪芳等223名受害人损失,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表。

各受害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本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无异议,请及时联系本院,办理领款手续。

联系人:邹靖法官,电话:0771-2440950。


附表:具体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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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南宁市兴宁区法院 作者 兴宁法院执行局(版权归原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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