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滇中城市群高质量发展、“五城共建”、城乡绿化美化等重点工作精准攻坚、持续发力,推动全省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持续提升,空间格局不断优化,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品质日益提升,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发展潜能不断释放,人民幸福指数节节攀升。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省围绕“进得来、愿进来、留得住、有配套”,持续破除体制机制堵点、强化政策措施保障,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2024年5月,“新昆明人”李先生一家喜迁新居,租住在昆明市五华区吾悦广场周边的公租房普惠园,每月租金仅600元,女儿顺利就读附近的小学,从家到学校步行几分钟即可到达。从就业、组建家庭到安居,这个小家庭一步步在省会城市扎根。
从完善基础设施到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从改善生态环境到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我省以一项项务实举措为群众圆“安居梦”、撑“保障伞”,生动诠释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围绕“进得来”,我省城镇地区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居住证制度全面实行,昆明市主城区落户限制全面取消,是全国22个超大特大城市中8个率先放开的城市之一,全省近2000万人落户城镇。
围绕“愿进来”,我省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深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全省累计确权登记办证877.4万户、确权登记土地面积1.1万亩,进城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得到有效解决。
围绕“留得住”,我省加快发展“三大经济”,持续壮大城市产业规模,为进城农民工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推进进城农民工与城镇户籍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持续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居住证制度和户籍制度有机融合并轨,不断扩大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切实降低进城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成本。
围绕“有配套”,我省全面落实城市建设用地、财政转移支付与城市人口增长挂钩机制,制定实施《云南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十四五”以来,省财政共下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39亿元。
滇中城市群在全国“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中,承担着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主体作用。
昆明城区 张成 摄
城镇化率的提升带来经济的高度集聚。2023年,滇中城市群区域内地区生产总值1.86万亿元,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火车头。“强省会”行动深入实施,昆明市GDP占全省的比重达到26.2%。曲靖副中心建设步伐加快,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度连续3年超过五分之一。昆玉、昆楚协同,麒沾马、蒙个开组团发展不断深化,已逐渐成为支撑滇中城市群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新的引擎。
累计建成投运生活污水处理厂183座,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在570余万立方米/日,集中收集率达67.4%;累计建成投运生活垃圾填埋场127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9座,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3万吨/日;累计建成海绵城市490余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40%。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我省将继续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从规划、建设、产业、管理上加快“产城人”融合发展,释放经济社会发展潜能,促进全省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稳步提高,为推动全省与全国同步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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