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一男子因“抢红包”被行拘并处罚款?警方提示→

文摘   2024-11-07 10:11   海南  

你想要赚钱吗?

只是用微信抢抢红包

报酬10%,是否心动?


别被利益蒙蔽了双眼

小心钱没赚到

还被警察叔叔请去“喝茶”


近日,屯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抓获非法出租、出借微信给他人的蔡某。经查,蔡某为了赚取不法收益,将自己及亲人的微信账号租赁给诈骗分子使用,致被害人损失5万余元。

诈骗分子通过在网上发布高额报酬租赁微信账号的消息,谎称用于抢红包,以此获取微信号。随后先利用掌握的微信号建立群聊,一个群一般为10—20人,后续诈骗分子将刷单返利诈骗、投资理财诈骗,虚假贷款诈骗等手法骗到的受害人拉进群并让其在微信群发红包(例如:让受害人发红包个数20个,总金额为4000元的红包),再使用蔡某等人的微信将红包领走,以此来规避微信、银行的监测,并迅速将诈骗资金转移。


抓获现场。屯昌公安供图


10月18日,屯昌县公安局对蔡某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0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


对于实施上述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同时将被实施惩戒,导致手机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无法正常使用,生活受限。请广大群众擦亮双眼,识破骗局,切勿因网络兼职、贷款刷流水、刷单、投资理财等原因将银行账户、电话卡、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提供给他人使用、帮助他人转取资金、拨打电话,避免沦为电诈“工具人”。


如有为诈骗团伙搭设VOIP基站(手机口)、拨打诈骗电话、转账洗钱、出租出借出售“两卡”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请立即停止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拒不投案自首,拒不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点个“在看”
试试~

天涯在线
海南在线是海南综合门户网站,以“构筑网上海南”为目标,海南最具影响力的公共网络应用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