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三亚发布两则通告
11月17日0时至30日24时
三亚将临时禁飞多种飞行器
11月5日将对市区部分道路
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具体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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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
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期间“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维护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期间的低空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海南省“低慢小”航空器活动区域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一般飞行高度在真高1000米(含)以下、一般空中速度200千米每小时(含)以下或者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含)以下的航空器;包括有人驾驶轻型和超轻型固定翼飞机、有人驾驶轻型直升机、无人机、载人气球、飞艇、自转旋翼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等类型。
二、管控区域及时间段
三亚市吉阳区与天涯区行政辖区内禁止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
管控时段:2024年11月17日00时至30日24时。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间段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
(二)因涉及应急救援、警务执勤、安保任务和海上任务等特殊原因,确需飞行的,应当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向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安保指挥中心报备后,方可按批准的飞行计划组织实施。
(三)在管控期间,涉及“低慢小”航空器、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单位,要加强对“低慢小”航空器的监控,严格落实禁飞规定。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气象、民用航空管理等部门,要按照本行业、本领域“低慢小”航空器的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四)对不遵守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气象、民用航空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对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理解支持,同时积极举报违规飞行行为,举报电话:110。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
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赛事演练期间
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三亚市将于11月5日举行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赛表演和开幕式活动演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在演练期间将对市区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4.5吨以上货车、危化品车辆通行
限行时间:2024年11月5日6时至22时
限行区域:东起江林路—湾坡路,西至三环西联络线—御海路,北至G98高速(不含),南至海边道路所包含区域内的道路。
二、抱坡路管制措施
抱坡路(鹿城大道至G98高速)禁止社会车辆通行。
管制时间:2024年11月5日14时至22时
三、高速公路管制措施
禁止社会车辆从G98高速公路水泥厂互通驶入、驶出。禁止社会车辆从G98高速公路荔枝沟互通、新联互通、火车站互通驶出高速,驶入高速可正常通行。由东向西进入三亚城区的车辆可从林旺互通、迎宾互通下高速走223国道、吉阳大道进城,由西向东进入三亚城区的车辆可从海角互通下高速走225国道进城。G98高速公路过境车辆可正常通行。
管制时间:2024年11月5日14时至22时
四、赛事车队运行临时管控
对以下道路动态启用临时交通管制:河东路(金鸡岭路至凤凰路)、育新路全段、鹿城大道(水蛟路至学院路)、凤凰路(育新路至榆亚路)、榆亚路(榆红南路至吉阳大道)、田独路(吉阳大道至G98高速)、迎宾路(三亚湾路至丹州北路)、抱坡路全段、丹州北路全段、吉阳大道全段、新风街全段、水蛟路全段、海虹路全段、海田路全段。
管制时间:2024年11月5日14时至22时
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路段,请广大市民群众服从现场交警的指挥和管理,不插队、不鸣笛、文明礼让,耐心等候。
道路交通管制期间,请广大市民群众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倡导大家采取公交、骑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通过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及路况信息,对因交通管制给市民群众出行带来的不便和影响,敬请广大市民群众理解支持。
特此通告。
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4日
来源: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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