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第二批活动
参与门店名单
沭阳县
补贴对象
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在宿迁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门店)换购符合国家标准及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予以补贴。
每位消费者只能享受1次补贴。
补贴标准
新购电动自行车价格在2000元(不含)以下的补贴300元; 价格在2000元(含)至3000元(不含)的补贴400元; 价格在3000元(含)以上的补贴500元。
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在每档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元补贴。
旧车残值由车主和回收企业商定,不计算在补贴内。
来源 | 宿迁商务
编辑 | 范婷婷 李若希
责编 | 孙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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