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2024年10月1日-2024年12月30日
二、参保对象
1.全县范围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在我县长期居住(取得居住证)的未参加其它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城乡居民。
三、筹资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420元/年(财政代缴人员无需缴纳个人费用)
财政配套标准超700元/人/年
四、待遇享受
(一)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费到账的参保人员,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
(二)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费到账的参保人员,自缴费到账之月起计算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三)新生儿出生90日内参保并缴纳出生当年度的医保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未在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当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新生儿,参保缴费后设置待遇等待期。
五、激励与约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自2025年起,居民医保将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一)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
1.对于断保人员再参保的,将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2.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将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3.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将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二)建立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的约束机制。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将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
注:具体根据省、市出台的有关文件执行。
六、参保渠道
(一)参保人员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我要保”—“居民参保登记”办理。
(二)参保人员可持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社区(村)便民服务站办理。
七、线上缴费
(一)微信缴费流程:打开微信→在微信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或者扫描小程序二维码→完成实名认证→点击“我要缴费”→输入本人或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保经办机构选择“***医保局”(省系统)→确认征收品目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认所属期“2025年”和应缴金额“420元”并支付→完成缴费。
(三)家庭共济缴费流程:打开“江苏医保云”APP,依次点击“我要办→家庭共济→账户缴费”模块,选择“居民医保”→选择需要缴费的共济人→款费所属期选择“2025年度”,特殊缴费为“否”→确认应缴金额“420元”并支付→完成缴费。
八、线下缴费
(一)银行柜面:沭阳农商行、邮储银行沭阳分行。
(二)POS机缴费:乡镇(街道)社保专用POS机,民丰银行、泗阳农商行金融服务站POS机。
(三)其他缴费方式:另行通知(注:初次参保人员,请关注“花乡医保”微信公众号或下载“江苏医保云”APP线上办理参保登记,或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线下办理参保登记)。
税务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
医保热线电话:12393
来源 | 宿迁医保
编辑 | 范婷婷 李若希
责编 | 孙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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