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林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政务   2024-12-31 15:22   西藏  



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林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报告的决议

(2024年12月31日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林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玛次仁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暨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二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抓牢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诚履职,切实强化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检察质效,守护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大局稳定,为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林芝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


来源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责编:钟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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