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作废!

文摘   2024-11-17 10:36   湖北  

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车辆管理所发布
关于机动车登记证书、
号牌、行驶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公交管〔2022〕75号)第六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现公告下列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车辆逾期未报废


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


逾期未报废

来源:宜昌市车管所

责编:晓轩 初审:谭雪姣 审核:龚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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