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要做到哪三个“最高”?“每案必检”如何实现?明确了!

时事   2025-01-23 20:03   北京  

“最高检应该履职要求‘最高’、工作标准‘最高’、办案质效‘最高’,在案件质量评查中要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1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决定对2024年本级办结案件“每案必检”,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提升最高检办案质效。





会议指出,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抓手。2024年11月,最高检随机抽选145件本级办理的案件,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释法说理、办案效果、司法责任制落实等方面进行评查。总的看,最高检本级办理的案件整体质效较高,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但也评查出一些问题,反映出最高检本级办案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办案能力水平要进一步提升。要切实做好评查“后半篇文章”,适时开展评查讲评,以案促改、以评促训,让检察官可对照、受触动、有镜鉴,不断提升高质效办案的能力和自觉。各业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改进工作,既要抓好自身问题整改,也要加强条线业务指导,以点带面促进提升整体办案质效。


“最高检要带头由不同主体、在不同层级、采用不同方式,实现‘每案必检’。”会议决定,今年第一季度,通过业务部门自查、检察官办案组交叉核查、集中核查等方式,对最高检2024年办结案件实现案件质量检查全覆盖,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优化检察管理,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引领带动各级检察机关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强调,最高检制发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是高质效办案的标杆,是指导全国检察机关履职办案的重要方式和载体,也是加强法治教育,宣传检察工作、展示检察形象的重要形式,要高度重视、精心选编、坚持标准、注重质量。


▶要强化精品意识、质量意识,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到更加注重质量上来,更加突出“指导性”“典型性”,实事求是、严选精编、宁缺毋滥,真正让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可参照、能借鉴。


要加强案例培、育、选、编,注重在日常办案中有意识地发掘、培育、酝酿和积累,完善案例推荐、报送、评选、审核等机制,从源头把好案例质效关。要加强统筹管理,动态调整优化案例征集、编撰、发布计划,增强编发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要加强案例宣传应用,深化案例研究和教学,推动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进实务、进课堂、进教材,持续推进检察案例库建设,完善指导性案例强制检索和参照适用制度,更好支持和服务高质效办案。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策划:李国民 杨柳
记者:巩宸宇
海报:张元君
编辑:高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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