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民心”,道“信心”。1月12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二场“局长通道”开启,来自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的3名负责人接受新闻媒体的集中采访,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谈感受,并就城区污水管网治理、促进消费、电动自行车管理、招商引资、文明养犬、装修垃圾处理等热点问题解读政策、阐述举措、回应关切。九江e媒记者:这两年,九江城区发生了焕然一新的变化,但部分地段还存在地下管道破裂、污水外溢的现象。请介绍一下,目前我市污水管网的工作是怎么开展的?将采取哪些措施改进?
市城管局局长张浔:持续在中心城区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从2018年的28%逐步提升至目前的76%,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从17万立方米提升至目前的36.5万立方米。但由于我市污水管网历史情况复杂,所需资金巨大,特别是一些老旧小区管网仍然存在错接、漏接、混接的现象,甚至还有污水外溢等问题。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计划将中心城区八里湖、赛城湖、十里河、五里河等“六湖九河”进行系统施治。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水环境治理以及群众所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清淤,水系连通等,久久为功。九江新闻频道记者:有的商业经营主体反映居民消费意愿不够强烈,消费市场受影响很大,请问商务局在促消费、稳增长方面,有哪些实际举措?市商务局局长史岚:消费是一个地方商贸活跃度的重要体现,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盯紧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让政策惠及更多的经营主体和广大消费者。二是持续做活商贸消费。我市成功举办的“网上年货节”启动仪式为契机,举办形式多样的消费活动,促消费活动。三是优化商贸环境。打造一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深入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餐饮聚集区、夜间经济聚集区建设。
掌中九江记者:电动自行车经济实惠、出行便利,但是,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其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在2024年,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电动自行车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那么,我们九江目前在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都有哪些动作?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张力:2024年10月1日,国家四部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该《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公告》对电动自行车三电系统,即电气安全、充电器、电池提出了新的生产要求,为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提供了标准,也为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作出了指引。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将不予办理登记上牌。为此,公安机关专门开发了小程序,群众只要在赣服通中扫码,就可以确认所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国标。同时还通过积极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等举措,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
市文旅广播记者: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后,以往的以税收、土地、补贴等主导的招商模式难以为继。请问,我市将如何应对招商引资新形势,提升招商引资成效?市商务局局长史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意味着地方性优惠政策取消,这对九江也是一个机遇,倒逼探索新的招商方式、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做好三个结合文章:一是坚持壮大主导产业与培育新兴产业相结合,紧紧围绕九江九大主导产业,强链、延链、补链、优链,深入布局和招引战略新兴产业。二是坚持资本招商与链式招商相结合,依托全市两支百亿级产业引导基金,吸引项目尽快落地。三是坚持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向招企业家、技术专家、核心团队、先进技术聚焦,推动人才集聚,实现要素互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浔阳晚报》记者:生活中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可能会给他人造成困扰,我们也接到过不少这方面的投诉。前不久,《九江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台,请问《条例》里哪些内容与市民利益直接相关?公安机关在落实《条例》中将如何平衡好养犬人与其他市民的利益?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张力:《九江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具体规定了诸如城市养犬实行免费登记制度,饲养犬只应当取得犬只免疫证明,每户饲养犬只不得超过2只。要求养犬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应当对饲养的犬只采取安全措施,避免犬只伤人,还规定了违反《条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与市民利益直接相关的重点内容。公安机关作为城市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将从依法做好养犬登记、流浪犬捕捉、犬只收容救助和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市民的合法权利。
《九江日报》记者:有市民反映,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建筑垃圾不能随意填埋了,那装修垃圾应该如何处理才符合管理规范呢?市城管局作为我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在建筑垃圾特别是装修垃圾污染治理方面有哪些举措?市城管局局长张浔:新《固废法》修订后,建筑垃圾管理单列成章,“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要求更加严格。由于装修垃圾成分复杂,传统的堆放、填埋等粗放式处置方式,会对土壤、水体和空气造成污染。因此,个人或单位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垃圾,务必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转运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分拣和利用场所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市城管局作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下一步将会同住建、小区物业等单位加大建筑垃圾管理的宣传力度,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着力推动装修垃圾分拣和处置场所的标准化建设,为建设美好家园倾尽城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