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小电驴”的注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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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
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 17761—2024)正式对外发布
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
本次发布的新标准——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
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
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
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
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公斤提升到63公斤;
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
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
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新标准实施后,将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有效防范非法改装,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
针对新国标中“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的规定,有部分网友担忧个人信息是否会被过度采集,还有一些网友询问:“北斗模块如何收费?”来看相关专家解读👇
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及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用于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应具有“北斗模块”;
对于其他类型的电动自行车,应设计有“北斗模块”,销售时由消费者选择是否保留。
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后视镜安装
有何要求?
为确保新标准平稳过渡,相关部门综合考虑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产品设计生产、完成检测和认证所需的时间,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
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可自行选择按照新或旧标准生产。
但从2025年9月1日起,所有新生产和在售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
同时,为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新标准给予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
专家表示,新标准主要针对的是企业的生产、销售、经营等行为,对于普通消费者之前已经购买的车辆,不受新标准约束,不会被强制淘汰,由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正常更换。
来源:央视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编辑:陈亚妮 校对:朱雅馨 审核:李俊 黄小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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