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报国
2024年征兵
2024年下半年征兵报名工作已全面展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现就2024年下半年征兵政策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含应、往届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二、时间安排
男兵:下半年应征报名: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女兵:下半年应征报名: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24时。
三、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
(二)身体条件
四、报名方法
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报名时务必要准确填写应征信息,男兵报名前须先完成兵役登记,报名通过后联系户籍所在乡镇武装部进行电话或现场确认。
五、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一)神木市有关政策
(二)榆林市有关政策
2.事业单位招聘:①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在参军入伍时,由相关部门采取面试的方式备案,退伍后按特殊人才招聘进入市(县)直事业单位工作;②根据中央、省上规定,按照不低于招聘数量20%的比例设置招聘岗位,用于招聘从榆林市参军入伍且服役满2年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3.国有企业招聘:引导动员市属国有企业每年按照不低于招聘数量20%的比例,择优定向招聘从榆林市参军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义务兵经济奖励和津贴
2.家庭优待金:本科以上3500元/月,本科3000元/月,大专、高职2500元/月,高中2000元/月,初中1500元/月;
3.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全日制高校在校生(高校新生)6000元;专科毕业生10000元;本科毕业生12000元;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生15000元、20000元;
4.学费减免与补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四)升学优惠政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
4.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5.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五)部队培养
2.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
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直接提干。
(六)就业服务
2.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加分:①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②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③每超期服役一年加1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3.自主就业创业优惠:自主创业退役士兵可得到“退役金9000元+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15000元=24000元”,还可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享受减税、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优惠。4.优先招录:军队文职人员、国防教育机构、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岗位等,优先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六、法律责任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同时也是法律规定的责任,对入伍后因个人思想原因拒服兵役的人员,将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有关规定,作除名处理。依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升(复)学,按规定取消其义务兵优待金,并将拒服兵役行为和惩处结果向社会通报。
七、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912-348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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