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关注 | 严把饮用水“入口关” 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文摘   2024-11-04 18:30   辽宁  
编者按:盘锦市第八次党代会以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快建设城乡一体、内外兼修、全域全面、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在聚力惠民生增福祉、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打造精神文明建设新标杆、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市民幸福生活新空间方面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为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贡献盘锦力量。“文明盘锦”推出民生系列报道,请您关注。

连日来,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开展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涉水产品卫生监督管理,规范涉水产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
“涉水产品指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学物质。”执法人员表示,我们日常见到的生活饮用水管材管件、各类型饮水机、净水器等,均属于涉水产品,与我们每个人的健康密切相关。
11月1日,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先后来到盘锦中顺塑料管材有限公司、盘锦建硕管业有限公司。执法人员以查阅文件资料和实地查看的方式,对涉水产品生产企业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是否有效、生产布局是否合理、采购的原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采购时是否索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是否与批件一致、是否有生产过程记录、从事生产的人员是否符合卫生管理要求,以及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每批次涉水产品是否进行出厂检验、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和持证上岗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企业负责人宣传饮用水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标准,并督促企业负责人要着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把好原材料采购关口,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采购时应向供货方索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入库时应进行验收,成品堆放要做好通风,并做好防尘、防鼠、防虫等措施。
“让群众喝上放心的饮用水,任何一个环节都容不得一丝马虎。”执法人员表示,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加强涉水产品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涉水产品市场秩序,进一步推动全市涉水产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涉水产品时,要仔细查验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是否有效;是否有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产品所使用原材料与产品标签、说明书、卫生许可批件所列内容是否一致等。(记者:胡波)

监审:宋汉权    
审核:周   艳    
采编:马   驰    
整理:刘鑫泽   王洪水
来源:辽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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