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交通部:毫无根据!

时事   2025-01-08 21:42   新疆  

【原标题】乌兹别克斯坦交通部称有关现金支付车费被罚款的消息毫无根据

当地时间1月7日,乌兹别克斯坦(简称:乌)社交媒体上流传的消息显示,乘客在塔什干乘公交车使用现金支付,第一次会被警告,多次违规会被处以3.75万苏姆(约21.25元)的罚款。此消息一经发布,便引起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

当晚,乌交通部就此消息做出澄清。

交通部表示:“关于对用现金支付的乘客处以罚款的消息毫无根据。乌现行法律并未规定对此类行为处以罚款。《行政责任法》第144条仅适用于逃票情况。”

据此前报道,2025年1月1日起,塔什干公交车全面停止接收现金。乘客可通过银行卡、手机APP或ATTO交通卡进行支付——单程票价为1700苏姆(约合人民币0.96元);也可使用带有二维码的一次性车票乘车,票价为3000苏姆(约1.7元),此类车票可在车站信息亭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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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中所示汇率按乌央行1月8日汇率1元人民币兑1767.44苏姆计算。

来源:详实网  编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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