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纪检监察》刊发《探索“13456”工作模式 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文摘   2024-11-28 20:04   山东  

2024年第5期《山东纪检监察》刊发探索“13456”工作模式 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介绍了枣庄市的经验做法。全文如下:



探索“13456”工作模式 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持续完善巡视巡察工作格局,全面推动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今年以来,枣庄市以创建全国“强化巡视整改流程指引”试点市为契机,聚焦“一个平台、三个支撑、四项措施、五个机制、六方责任”,着力打造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13456”工作模式,巡察整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做优“一个平台”,发挥巡察综合监督效能

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让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监督效能。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单位的一系列协作配合制度,打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1+X”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在确定监督计划、巡察对象、审计项目等内容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确保目标同向、信息同步、监督同频、成果同享、整改同促。以建好巡察人才库为基础,按照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财政、司法、信访等模块抽调业务骨干,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专业能力。


二、做强“三个支撑”,提升现场巡察监督效果
强化纪检监察监督力量支撑。深化“纪巡”联动,用好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兼任市委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工作模式,有力提升问题线索质量和查办效率。探索“巡派”贯通协同路径,建立健全联动监督机制,市委第五轮巡察以来共选派派驻纪检监察干部26人次参加,其中7名派驻组组长授权担任巡察组组长或副组长,推动发现问题线索42件,让派驻机构真正成为“不走的巡察组”。强化审计监督力量支撑。制定《关于规范开展巡察与审计工作联动的实施意见》,建立巡审联动联席会议机制。市委第六轮巡察通过“巡审联动”监督移交问题线索11件,发现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2个。强化群众监督力量支撑。出台《上次巡察整改测评工作办法》,现场巡察时对整改情况开展正反向测评,测评范围扩大至被巡察单位内设机构、分支机构、直属单位以及管理或服务对象代表。市委第六、第七轮巡察共有1702人参与整改测评,进一步拓宽了群众监督渠道。

  三、做细“四项措施”,放大巡察综合施治效用

综合用好巡察成果,推进源头治理,促进标本兼治。抓立行立改,及时回应民声。出台《关于巡察期间推动开展立行立改工作办法》,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等推动立行立改。市委第六、第七轮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立行立改问题6个,督促有关单位清退超标准差旅等费用1万余元。抓边巡边查,强化震慑效应。制定《关于巡察期间推动开展边巡边查工作办法》,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等5类重点问题,实施边巡边查,推动快查快办、形成震慑。市委第六、第七轮巡察累计移交边巡边查问题线索20件,目前已办结10件,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9人。抓巡察建议,推动长改长治。制定《巡察建议工作办法》,对巡察发现的需要从体制机制层面研究解决的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巡察建议,督促开展“靶向治疗”。市委第五轮巡察以来,共向10个相关职能部门制发巡察建议书12份,推动开展点题式专项治理7项,建立完善制度机制368项。抓未巡先改,强化早治早防。梳理本届市委巡察有关部门发现的7项共性问题和提级巡察镇村发现的26项突出问题,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文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各级党组织自我加压、主动纠治。


四、做实“五个机制”,推动巡察整改清仓见底

从制度层面构建“反馈、整改、销号”工作闭环,推动巡察成果“颗粒归仓”。一是整改会商“明举措”。制定《关于建立巡察整改会商机制的意见》,梳理6类会商事项,明确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等有关职能主体均可提起会商,并可通过会议、书面或电话沟通等方式灵活开展。二是定期通报“督进度”。完善《巡察整改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市委巡察办定期梳理集中整改期间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监督整改情况和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进展、经验做法,在本轮被巡察对象范围内进行通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工作要求和建议。三是整改销号“促清仓”。出台《市委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期后未整改完成事项销号管理办法(试行)》,对拟销号事项,建立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初审、考核评估组主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验审的销号机制。四是整改评估“验成果”。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试行)》,对制定整改方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满意度等重点环节、内容进行量化评价,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提升整改质效。五是整改问责“强震慑”。出台《巡察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需要追责问责的情形、方式和程序作出规定,界定各类监督主体的职责任务。对十二届市委前五轮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监督“回头看”,严肃查处巡察整改不力问题618人,并对3例典型问题在全市范围通报曝光。


  五、扛牢“六方责任”,构建“大整改”工作格局

市委高位部署推进,责任部门高效协同联动的“大整改”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一是市委落实组织领导责任更加有力。建立市委常委会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每轮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汇报机制,十二届市委前五轮巡察整改完成率达98.31%。二是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更加自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少数”,通过建立完善谈话提醒、整改提示、整改责任交接等工作机制,破解不想改、不会改、“新官不理旧账”等难题,着力激发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内生动力。三是纪检监察机关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更加全面。修订完善《市纪委监委机关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办法(试行)》,针对巡察反馈、集中整改等环节,细化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做好巡察移交工作等13项监督措施,并明确协作联动、信息共享等5项保障机制,为加强全面监督提供有力制度支撑。四是组织部门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更加有效。制定组织部门《落实巡察整改监督任务工作规程》和问题线索办理等多项工作规范,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五是职能部门落实成果运用责任更加充分。有关职能部门更加注重以办理巡察建议为抓手,聚焦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全面深化改革活力。六是巡察机构落实统筹督促责任更加精准。市委巡察办坚持“一线”思维,主动靠前统筹督促,横向上加强与各责任部门的协调配合,纵向上加强对区(市)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督导,为全市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夯实基础。


来源:《山东纪检监察》

清廉枣庄
枣庄市纪委监委官方公众号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