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检说案馆丨第六十二期:莫因“恶小”而为

政务   2024-10-18 10:16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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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检说案馆


由龙山区人民检察院打造的

新媒体普法栏目改版啦!!!

今年的《龙检说案馆》将干货满满,

每一期为大家讲述一个

真实案例改编成的小故事,

再由检察官

对小故事和法条来进行解读,

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一起来了解法律学习法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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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检察部:李健

【案例小故事】

 吴某,在与朋友聚会饮酒后,行至一小巷处,见角落堆放塑料布等杂物。因为饮酒后一时兴起,用打火机点燃塑料布。导致杂物引燃附近电动车、垃圾桶、电线杆等设施及物品。

相关法条】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说法】

说起违法犯罪,大家会觉得自己是不会违法犯罪的。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其实法律就在身边,如果不能很好的规范自身行为,是很有可能违反法律的。那么,我们本意不想触犯法律为什么还会有很多人做出违法行为呢?既有对法律的规定不了解的原因,同时也有对自己的行为没有很好的管制太过放纵的原因。所以,这就是我们让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发挥普法价值,要用案例向公众普法的初衷。古语有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位吴某一时任性,点燃废弃物,原以为是像熊孩子的恶作剧一般云淡风轻,却不料一不小心触到了法律的罗网。



《龙检说案馆》栏目介绍


每期邀请一位检察官

结合办案故事

为大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内容来源丨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
初审:周妍
复审:王延超 
终审:陈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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