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群众参保权益,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确保“病有所医,医有所保”,厦门市各区政府、市医保局、市税务局联合组织2025年度医保参保动员系列培训活动。11月29日,思明区率先启动首场培训,市医保中心及区卫健局、区税务局等部门相关代表,各街道、社区代表及业务骨干近200人参会。
培训会上,思明区总结了今年以来的参保成效,并从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认知;加强数据共通,推动参保成效有效提高;优化参保服务,简化办事流程三个方面对参保工作提出要求,希望各相关部门和街道继续协同发力,促进参保成效再提升,进一步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力度
本次培训主要围绕医保政策、医保基层帮代办服务、“一人一档+网格通”应用、税务部门医保参保系统操作及“惠厦保”相关政策等内容进行讲解,深入浅出地向广大基层医保工作人员介绍了国家新出台的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指明当前参保工作重点。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解除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重大制度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预缴制,每年9月至12月为次年居民医保的集中参保缴费期。
厦门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25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450元,财政补助800元,个人仅仅缴纳总费用的36%,平均每天1.23元,政府补助占大头。参加居民医保无需额外缴纳费用就可同步参加大病保险,享受门诊、住院、大病报销等待遇。目前,我市居民医保一个年度综合保障水平达60万元。
此外,符合政府资助参保的缴费人员由政府部门按规定分类代缴2025年居民医保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重点优抚对象等属于第一、二类医疗救助对象的,个人无需缴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属于第三类医疗救助对象的,个人按当年度缴费标准的10%缴纳,即2025年度个人按45元缴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缴费的人员将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即参保人员未按政策规定在2024年10-12月及时参保缴费,2025年起将无法立即享受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将不予报销。
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厦门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距离截止仅剩一个月,还未缴纳居民医保费的人员请抓紧时间缴费,以免影响医保待遇!
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
登录闽政通APP,搜索【i厦门】,进入【税务社保业务】页面后,点击“一卡通委托”;根据需办理委托的情况,选择“本人”或者“代他人”,办理“我要委托”;输入需绑定的银联卡号及相关信息,进行“确认”绑定。
请确保账户余额充足,我市税务部门已开始对办理委托代扣的参保人集中批量扣款。
关注“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注册登记后,进入服务大厅首页,点击“全部”中的“共济账户代缴”;点击“代缴登记”,选择要代缴的共济账户成员,然后点击“确认登记”。如未找到需要代缴的成员,可先到“家庭共济”里添加。账户成员可将本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上超过2000元的部分,按需划入家庭共济账户。
为确保代缴成功,请确认家庭共济账户余额充足,我市税务部门已开始对办理共济账户代缴的参保人集中批量扣款。
扫码一键缴费
对于未办理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或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的参保人,可通过“i厦门”或支付宝APP直接扫码一键缴纳居民医保费,或在支付宝APP搜索“医保缴费”进行操作。
闽政通APP或i厦门APP缴费
登录闽政通APP,搜索“i厦门”,或登录i厦门APP,进入税务社保业务界面,依次点击【社保申报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申报缴纳】,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参保缴费。
根据数据显示,2023年我市参加居民医保人员住院20.6万人次,平均住院率10%,也就是说,平均每10个人中就有一个人一年住一次医院,住院人均报销金额7560元,超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17倍,其中20-29岁、30-39岁、40-49岁、50-59岁四个年龄段按人次的住院率分别是8%、10%、11%、21%,次均费用分别是8119元、8996元、11731元、14553元,所以即便是身体较为健康的青壮年,仍然存在患疾病风险,而医保就是抵御风险的“保障伞”。
来源:厦门医疗保障
编辑:于莉
校对:郑莉涵
审核:薛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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