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取消出生公民权,能成功吗?

文摘   2025-01-22 17:55   湖南  

特朗普在宣誓就任美国总统之后,马上就签署了一系列的行政命令,其中最受瞩目的应该就是取消美国的“出生公民权”。

出生公民权又称“落地公民权” ,是指个人因出生地而取得该国公民身份的权利。

特朗普这次签署的行政命令规定,有以下两种情况的人,即使出生在美国,也无法再获得美国国籍。

首先:母亲是非法入境美国,父亲不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其次,母亲是合法入境美国,但为临时居留,如持有旅行签证、学生签证、工作签证等;且父亲也不是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

这个行政命令颁布后,马上引起轩然大波。
首先,美国的“出生公民权”这些年来确实是被很多人玩坏了,比如几乎遍及全美的月子中心,就是利用了这个政策来帮助外国人在美国生孩子,获得美国国籍来盈利的。
另外,一些无证移民在美国生育的子女可以自动成为美国公民,就使这些家庭在移民执法上获得了额外的法律保护。
无证移民的子女在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上的消耗可能加重州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
因此有人认为这会削弱了移民法律的威慑力,甚至会鼓励更多的非法移民流入美国。
不过,如果从另一个角度看,事情就变得没有这么简单了。

如果真的按照特朗普说的那样,美国早就应该实施他刚刚推出的取消美国“出生公民权”措施,那么相当多为美国做出巨大贡献、有巨大影响力的人就都无法成为美国人了。
比如,去年和特朗普竞选总统的哈里斯,她出生在美国的时候,父母就都还不是美国公民。
但有人可能要说,特朗普就是想反对她这样的人。
好吧,那特朗普任命的,刚刚通过国会认可的国务卿卢比奥,他的父母是古巴人,当他在美国出生的时候,他的父母也都不是美国公民。

如果像特朗普说的,美国早该取消“出生公民权”,再把这个规定往历史上推的话,美国国父汉密尔顿、后来的总统杜鲁门都无法成为美国人。
甚至特朗普的爷爷当年刚来美国的时候也没有马上获得美国公民的身份,如果他爸爸早生几年,也成不了美国公民。
除了这些政治人物之外,还有相当多的科学家、演员和运动员等都无法成为美国人。
美国的出生公民权是在1868年7月被写入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的,规定:“凡在美国出生或归化美国,且受其管辖的人,均为美国公民。

当年出台这个条款,要目的是为了确保美国内战后获得自由的黑人奴隶及其后代能够拥有平等的公民权。

这个修正案推翻了1857年德雷德·斯科特诉桑福德案的裁决,该裁定认为非洲裔美国人不能成为美国公民。

1898年,美国最高法院最终判决父母为中国人但在美国出生的黄金德为美国公民,这个判决巩固了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中的“属地主义原则”。

美国的出生公民权并不是个简单的规定,而是体现了普世价值与公平原则。为每个人都提供了平等的起点,特别是保护那些在美国出生但父母身份复杂(例如移民或奴隶后代)的群体。确保没有人因为父母的身份而被剥夺公民资格。

“出生公民权”还是美国作为移民国家的重要基石。

许多移民因其子女能够在美国出生并获得公民权而更积极融入社会,出生公民权吸引了全球人才来到美国,他们为美国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作出了卓越贡献。

美国能有今天的成就,这个政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从法律层面讲,生公民权”也维护了美国法律的确定性。由于规则十分简单明了,就避免了复杂的归化和国籍确认程序,降低了政府对国籍问题的管理成本。

其实,在特朗普之前,也曾经有过很多人试图推翻“出生公民权”,从1993年到2011年,有多位美国国会议员提出几个议案,试图否决公民权条款,但都没有成功。

因为取消美国出生公民权这个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的条款,是一项极其复杂、具有高度争议的法律和政治行动。取消或限制该权利需要修改宪法,而不是单靠行政命令或立法即可完成。

但在美国修改宪法需要国会两院以三分之二的票数通过,还需要四分之三以上的州批准,也就是至少38个州批准。

这在当前美国的政治环境中,几乎是不可能的。

首先民主党人普遍支持维护出生公民权,并认为这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保障。民主党控制的州不太可能支持关于这个规定的任何修宪或相关立法。

共和党里,尽管部分保守派支持限制出生公民权,但共和党内部也有分歧,特别是那些代表移民较多选区的议员,比如佛罗里达州的政客,很可能并不支持特朗普的这个做法。

出生公民权在美国有着深厚的历史基础,大部分美国民众,包括很多中间派和移民社区认为这符合美国开放和包容的核心价值观。

有一些民调显示,尽管部分民众对美国现在的移民政策存在这样那样的看法,但他们也不支持直接取消出生公民权。

毕竟,美国现在有更多比这更重要的事情。

从宏观上讲:如果出生公民权被取消,美国的移民文化和多元主义特性可能受到削弱,影响国家长期的全球竞争力和文化创新力。

从现实看:如果强行推进取消出生公民权的政策,可能激化移民群体和其他少数族裔的反对情绪,影响共和党在未来选举中的支持率,特别是在人口多样化的州。

另外,取消出生公民权,马上就会影响到现在已经在美国怀孕的母亲,她们在美国出生的数百万孩子,会陷入无国籍状态。这不仅会造成社会不稳定,还可能引发关于种族歧视和不平等的争议。

其实,无证移民和他们的子女是美国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美国本土,很多无法外包、但又必须有人去干的脏活、累活,基本都是他们干的。

一旦取消了出生公民权,会对美国的劳动力市场和经济造成负面影响,会直接推高美国的物价,削弱经济竞争力。

即使美国总统颁布了行政命令或联邦法律限制出生公民权,最终也将面临联邦法院乃至最高法院的审查,而被裁定为违宪,成功的概率很低。

除非美国政治和法律体系发生极端的变化,比如成为总统一个人说了算的独裁国家。真要那样,是不是有“出生公民权”也就不重要了。

总之,出生公民权对美国的积极影响远远超过其消极影响。虽然它可能引发一些政策滥用问题,但取消这一原则可能会削弱美国的包容性和国际吸引力。因此在讨论改革时,应综合考虑利弊,而不是只基于当下的某些争议采取简单、极端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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