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拉萨市公安局党委和交警支队党委关于全市道路交通整治行动工作安排,为切实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维护公共秩序,我市现新增电子警察监控设备20个,公示如下,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间抓拍的违法行为将不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文明、守法出行。
新增的电子警察点位
被抓拍到的部分违法车辆
请广大驾驶人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莫让乱停乱放“添堵”
正确文明停车
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 责编(一审):鲍卉
■ 主编(二审):黄永刚
■ 审核(三审):琼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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