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王某被查后,他说:“我三次(酒驾)了!”

民生   2024-11-14 11:49   安徽  

11月7日

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

交管大队与耿城派出所

联合开展夜查行动时

一台小型轿车

在通过检查路段

突然掉头驶离

👇👇👇

民警立刻驾车找寻

在一处小区门口

找到该嫌疑车辆

且驾驶员仍在车内

民警立即上前询问

该车驾驶员王某承认

自己喝酒后驾车准备去加油

在发现前方交警后掉头驶离

在与民警交流中

王某主动说自己前几年

因两次酒驾被

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

去年才重新申领的新驾驶证

面对检测

王某还信心十足的表示

自己绝对“达标”了

……

果不其然

正如其所说那样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

数值达到121㎎/100ml

已达到醉驾的标准

等待王某的

将是法律的惩罚


酒驾醉驾的危害
再次提醒!
1
视觉障碍


     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外围视野可达到180度,但若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2
易疲劳驾驶


     人饮酒后易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3
触觉能力降低


     因酒精麻醉作用,驾驶人的肢体触感会大幅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4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也会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


酒驾的“成本”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危害猛于虎

莫拿侥幸当幸运

黄山区警方

提醒广大驾驶人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来源:交管大队、黄山区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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