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24丨案件审理室:“乡案县审”严把关 逐案过筛提质效

文摘   2025-01-15 17:53   湖北  


今年以来,南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不断探索创新“乡案县审”工作新模式,通过开展“背靠背”的案件质量评查和“面对面”的问题清单反馈,破解基层办案难题,推动基层案件提质增效。

强化人员配置,加强队伍建设。针对镇(区)纪(工)委人员不足的问题,及时补充审理力量,紧盯审理业务“短板”“盲区”,采取区域协作的方式,由审理室业务骨干牵头,组织各镇(区)纪(工)委业务骨干建立案件评查组,定期对镇(区)办理的群腐案件开展评查,严格按照案件质量要求对办结案件,认真开展“回头看”,逐卷审阅,拾遗补缺,现场提出问题清单并要求及时整改,通过以老带新、以案代训等方式,强化业务指导,增强业务指导针对性、实效性。

严把审核关口,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案件审理室每月开展一次“乡案县审”,组织各镇(区)纪(工)委到县纪委监委集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对案件审核把关,签写审理室评查意见,逐案过筛,确保案件审理质效。对审理过程中审查调查与审理在处理处分上存在不同意见的,被审查调查人认同感较低的案件,按照工作制度,呈报领导召开审理专题研讨会,集体研判案情,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分恰当。

健全完善机制,提升案件查办质效。为提升“乡案县审”工作水平,案件审理室结合工作实践制定“乡案县审”工作制度,针对镇(区)办理案件,做到重点案件提级审理,20%的案件提级审理,80%的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截至2024年12月,审理室对乡镇办理的90件群腐案件开展了“乡案县审”评查全覆盖,全部为合格案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全部点对点反馈,镇(区)办理的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图为:审理室干部对乡镇办理案件的定性量纪及文书质量审核把关)


下一步,案件审理室将重点围绕“乡案县审”工作中的难点,强化督办、做好完善,提升“乡案县审”工作质效,确保案件质量和办理结果既经得起上级纪委监委的审核,更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马闯)



来源 | 南漳县纪委监委

编辑 | 张入元

编审 | 江彬 刘杉杉

清廉南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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