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不作调整!

时事   2024-11-20 15:10   江苏  

据国家发改委消息,自2024年11月6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波动运行,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11月20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11月6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及其他原油加工企业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来源|国家发改委

编辑|曾 晨



点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

苏州新闻
以“权威、民生、亲切”为理念,以“更高、更深、更广”为要求,与您一起见证城市传奇、共同关注市民冷暖,期待你我携手新媒体、实现新发展。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