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城乡居民:
根据国家、省、市、县统一部署,扶风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始啦!为切实做好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县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2月20日,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补缴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后3个月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的,不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按照政策规定凡未参加职工医保的我省城乡居民及在我县常住的外地户籍人口,均可参加我县居民医保,大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全省2024年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70元。1、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继续实行全额资助。2、城乡低保对象和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行定额资助,2024年定额资助标准为320元,个人只需缴纳剩余部分80元。3、卫健部门部门认定的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父母及十八岁以下子女参加居民医保,个人全额缴纳400元后,由卫健部门向个人补助40元。民政、农业农村部门对参保资助人员身份认定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前。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及参保地未选择我县的,不享受个人缴费资助政策。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为新生儿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后的次月至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出生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根据医保待遇享受情况可选择缴纳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也可选择缴纳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费。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按一般人员参保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关规定执行。1、从2025年开始,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2、从2025年开始,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连续参保激励措施同基金零报销激励措施可叠加享受待遇,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从2025年起,国家对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参保后均设有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附加变动等待期。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 6 个月。医保等待期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需要参保人自己承担!从今年开始一定要记得在集中缴费期缴费,并连续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选择线上线下进行自主缴费。
1、“线上”缴费。城乡居民医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缴,可通过税务部门公布的“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方式缴费,也可通过开办代收业务的商业银行柜面、自助缴费终端、手机银行,以及税务办税服务厅等方式缴费。
快速缴费通道请扫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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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线下”缴费。可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宝鸡农信等各合作银行柜面进行缴费,也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扶风县税务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
各种渠道缴纳医保费,以电子订单支付凭证、自助设备机打小票或者对应银行柜面打印的《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为缴费依据。
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可以采取线上线下服务办理参保登记。
1、“线下”参保。须持本人户口本等户籍地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医保经办中心、县税务服务大厅、镇医保服务站、村医保服务室办理参保登记,确保参保信息及时变更维护,畅通缴费渠道。
2、“线上”参保。下载陕西医保手机App或微信、支付宝搜索“陕西医保”小程序,注册后在“服务-个人业务申报”子目录下,可为本人及他人办理参保登记。
如果您在参保缴费中如遇到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917-5215607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这是国家医保对全国人民的承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是享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相关医保政策的前提条件,是减轻家庭医疗负担、避免因病致贫的最有效途径。为了您的家庭幸福、安康,请您和家人积极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您和家人病有所医提供坚实保障。
祝您和家人平安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