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重磅发布!十项硬核举措!

政务   2025-01-22 15:09   福建  


十项硬核举措

助力“开门红”


近日

厦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联合发布

关于2025年保用工促开局

若干措施的通知

▲识别二维码可查看政策文件


快来了解具体措施

申报指引附后



鼓励企业春节期间

不停工、不停产


对经各区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春节期间(1月28日至2月4日)连续稳定生产的企业,按其实际生产天数每人每天给予150元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单家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区人民政府制定。

鼓励省市重点项目“不停工、少停工、早复工”,对春节期间符合条件的不停工项目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劳务分包等参建单位以及混凝土供应累计5000立方的混凝土等企业予以正向激励;对于一线施工人员分时段予以专项补贴,2025年1月28日至2月4日期间每人每天100元,2025年2月5日至2月12日期间每人每天50元。



支持企业招工招才


鼓励企业自主招工招才,对招收初次来厦就业、本市新成长劳动力稳定就业的,给予企业500元/人一次性招工招才奖励。

加强省际劳务协作和省内山海协作,组织企业前往主要劳务输出省市开展专场招聘活动,为集中返岗返工劳动者提供“点对点”输转服务。

企业派员参加市、区人社部门组织的市外招聘活动可按规定享受50%交通费、住宿费的补贴。

鼓励省外劳务输入基地发挥输转劳动力作用,对输送初次来厦且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含)以上的劳动力,给予劳务运营机构2000元/人的输送奖励,给予通过年度考核的劳务运营机构5万元运营补贴。



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


实施失业保险阶段性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2025年12月31日前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实现稳定就业的,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补贴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政策实施期限为2024年12月31日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加快审核发放进度,确保在2025年一季度兑现到位。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


结合高校毕业生“春季招聘季”,持续开展“留厦来更精彩”校园引才推介活动和“百城千校万人”云端招聘活动,组织校园招聘、政策宣讲、直播带岗、就业创业指导等多样化配套服务。

引导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参加就业见习,每月按规定给予2233元/人的见习补贴。

鼓励“就业红娘”提供针对性就业帮扶,对结对帮扶促进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稳定就业的“就业红娘”,根据帮扶促进人数给予每人最高1000元一次性“红娘”补贴。



为外地职工提供暖心服务


充分利用农民工返乡过年集中期,开展“列车招聘”“广场招聘”“夜市招聘”等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

开展“平安返厦”活动,2025年1月14日至2月22日期间由原居住地或国内探亲地返厦工作的外地职工,按照返厦地点远近,按“省内3档、省外5档”共8档次标准,给予最低80元、最高450元的定额返程交通补助。

开展系列送温暖活动,营造“暖心留人”“欢乐过节”的良好氛围。



加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


举办就业援助活动,为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家门口”就业帮扶,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机会。

开展“看得懂算得清办得明”就业援助政策宣传解读和申报指导,丰富“直补快办”“一网通办”工作方式,促进惠民助困政策精准直达。



拓展零工平台就业服务


聚焦春节假日期间文旅、住宿、餐饮、家政、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用工需求,加强零工服务平台岗位归集和发布。

发挥全市统一零工平台“厦门零工市场”App、6个零工市场和20个零工驿站作用,为灵活就业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全流程服务。

对经评估认定的服务人数多、成效明显的零工市场、零工驿站,给予最高12万元运营补贴。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正常运营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鼓励个体工商户、初创企业吸纳就业,按每吸纳一人给予1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加强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


扎实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落实全链条防控体系。

发挥“厦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作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案件受理、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权益保障服务。

持续推广“益鹭保”职业伤害保险,可按天参保,50%保费由财政资金予以补贴,每人每天0.4元,最高赔付可达40万元。



大力开展就业服务活动


举办“就业服务月”活动,持续开展“春风送岗”稳就业保用工、“职引未来”促高校毕业生就业、“真情援助”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暖新护航”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等四大专项行动,组织80余项主题活动,举办超300场招聘会,集中力量开展企业服务和重点群体就业服务。


最后

为大家附上

政策申报指引


1

一次性招工招才奖励


●申报方式:用企业账号密码登录厦门“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ijy),从“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市级优惠政策>企业自主招工招才”栏目进行申报。

●受理时限:2025年4月11日-4月30日

●受理机构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各区就业中心、火炬高新区管委会、象屿保税区管委会(用人单位按税收缴交关系分别向上述单位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5201097、5205591


2

赴外招聘差旅费补贴


●申报方式用企业账号密码登录厦门“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ijy),从“企业招聘>外出招工报名”栏目进行申报。

●受理时限:参加外出招聘结束后15天内

●受理机构: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各区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5201097、5205591


3

劳务运营机构输送奖励


●申报方式:用企业账号密码登录厦门“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ijy),从“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市级优惠政策>劳务输入基地劳务输转奖励”栏目进行申报。

●受理时限:2025年4月1日-4月30日

●受理机构: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5201097、5205591


4

一次性扩岗补助


●办事指南链接厦门“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ijy)。
申报方式用企业账号密码登录厦门“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ijy),从“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市级优惠政策>一次性扩岗补助”栏目进行申报。
受理时限:2025年3月1日起
●受理机构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各区就业中心、火炬高新区管委会、象屿保税区管委会(用人单位按税收缴交关系分别向上述单位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5201097、5205591


5

就业见习补助


●申报方式:全程网办,用人单位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申请。
●咨询电话0592-5396591


6

一次性就业“红娘”补贴


●申报方式经市、区认定为就业“红娘”的非公职人员符合补贴条件的登录厦门“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ijy),提交一次性就业红娘补贴申请。

●受理时限:每年的1月、7月月初至月底期间个人提交申请,各区人社部门于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次性就业红娘补贴的审核。对核准拟发放的补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发放。

●受理机构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

地址: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思明政务服务中心710室

咨询电话:5863032

湖里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11楼1116室

咨询电话:5750428

海沧区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海沧区南海三路1268号人力资源市场302室

咨询电话:6193608

集美区就业中心

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集美区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6281669

同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同安区环城西路97号2楼

咨询电话:7022042

翔安区就业中心

地址:翔安区新店镇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606B

咨询电话:7889781

市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2楼

咨询电话:5141681、5205575


7

“平安返厦”交通补贴


●申报时间:2025年2月23日0时起至3月22日24时止。

●申报方式:通过厦门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或厦门市智慧工会服务平台APP在线申请。

●受理机构各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进行初审,镇街(园区、行业)、产业工(联)会进行复审。

●咨询电话

思明区总工会:2238318,5880959;

湖里区总工会:5758982;

海沧区总工会:6587307;

集美区总工会:6280460;

同安区总工会:7894686;

翔安区总工会:78896796;

自贸区工会:2639611;

市直机关事业工联会:2661092;

市制造业工联会:2661091;

市服务业工联会:2661078;

市教育工会:2024343;

市金融工会:5892538。


8

一次性创业补贴和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申报方式:登录厦门“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ijy),从“单位办事>市级优惠政策>创业优惠政策>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栏目进行申报。

●受理时限:每个季度(1、4、7、10月)各受理一次。

●受理机构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商事主体注册地)社区(村)。

●咨询电话

思明区就业中心:5863055

湖里区就业中心:5601302

集美区就业中心:6077781

海沧区就业中心:6588390

同安区就业中心:7313397

翔安区就业中心:7889657

市劳动就业中心:5205501、5205566


9

“益鹭保”职业伤害保险


●申报介绍益鹭保”通过“i厦门”“厦门人社”实现线上投保、出险报案,各区各镇街便民服务点收件理赔,为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就近方便服务。
●申报方式扫描识别以下二维码即可投保。


10

鼓励企业不停产

一次性稳就业奖补


●实施细则: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区人民政府制定


11

鼓励企业不停工专项补贴


●申报方式:线下申报

受理时限:2025年1月28日-2月15日

受理机构: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市重点办

●咨询电话:2194580

●实施细则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区人民政府制定


12

“就业服务月”活动报名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市场:5205519;

集美区人力资源市场:5173936;

海沧区人力资源市场:6513312;

同安区人力资源市场:7316759;

翔安区人力资源市场:7880368。







来源:厦门人社、厦门广电


编辑:韩婉秋

校对:郑莉涵

审核:张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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