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1月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党支部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6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支部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县委政法委党支部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反馈会结束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反馈整改意见并对委机关开展整改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职工对做好整改工作思想主动性、工作积极。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长、副组长及有关成员,并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县委政法委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将为期3个月的整改期分为动员部署阶段、全面整改阶段和总结提升阶段,提升了做好整改工作的目标性和针对性。班子成员切实抗牢整改责任,对照整改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对照整改时间加强督导调度,抓紧抓实整改工作进展,做到举一反三,坚持在整改中找问题、抓落实、见成效,以扎实的整改推动政法各项工作向好向上。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责任情况
党支部书记李程鹏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抓好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带头认领,将整改工作与当前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做到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与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诚恳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全程跟踪落实。对工作安排进行周调度、月推进,制定每周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要求每名干部职工上报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计划安排,确保机关各项工作有效推进。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仍有差距,履职尽责不够到位”方面,坚决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作用,统筹做好平安定南创建工作。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方面。严格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警示教育学习,抓牢作风建设,健全内控机制,强化风险意识,推进纪律严格执行。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失之于轻,执行议事决策机制不够严格”方面。强化班子队伍建设,推动领导作用有效发挥,强化党员队伍管理,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扎实开展。在“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方面,先后在书记办公会、干部职工会、党员大会中研究讨论了巡察整改工作,定期调度整改工作针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逐项解决,督促分管领导及科室按照既定时间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
(三)落实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截至2024年5月6日,巡察反馈的4类14方面3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2个(予公布25个),整改完成率为96.97%,基本完成整改0个,未完成整改1个。此外,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的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整改完成率为50%,基本完成整改1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已完成整改的具体问题(共25个)
(1)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第一议题”,今年以来共开展理论学习5次,召开主题党日5次,均将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作为首要学习内容,严格规范会议记录撰写,确保如实报告有关学习情况。
(2)关于“学习不够深入,多数理论学习以学习文件、传达讲话精神为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党支部理论学习方案及学习计划。二是通过干部职工会及时将习近平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召开的第二天及时召开干部职工会传达会议精神,并要求政法干警谈体会、讲打算,定南政法公众号对干警的体会打算进行了刊发。
(3)关于“学习主动性较差,干部职工运用线上平台开展学习较少,参与度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年初及时提醒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截止目前机关已有3名干部提前完成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学习任务,7名干部坚持每天学习强国打卡学习,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
(4)关于“制度不够健全,未建立健全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等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组织开展我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第二次自查的通知》要求,督促政法各单位做好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自查,在填好第一次自查相关案件台账表填报工作的基础上,抓好第二次自查的相关工作。二是2024年4月7日已下《定南县2024年平安建设考评方案通知》,对全县7个镇、1个城市社区、86个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单位将进行考核。
(5)关于“推动政法委员述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政法委员述职材料会前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确保述职内容全面、真实。二是3月1日,召开县政法委员会议,现场听取了各镇政法委员口头述职,与会人员进行点评;3月8日,召开县委政法委员会议,县委政法委委员现场口头述职。
(6)关于“法学会作用发挥弱,会员多数为上班人员,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在推动法治定南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等方面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5日县法学会印发《关于将专业技术人员纳入法学会会员的通知》,将律师、建筑工程师、税务师、精神卫生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纳入了县法学会会员,拓展了队伍的多元性。二是4月15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法学会会长杨鹏飞组织召开了法学会会长碰头会,会上研究讨论了《2024年定南县法学会工作要点》并对2024年提出了要求。三是4月18日至19日县法学会组织了部分法学会会员到瑞金参观学习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纪念馆和瑞金市法治联基“政法轻骑队”经验做法。
(7)关于“责任压得不实。领导班子重视不够,未按规定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摸排梳理单位廉政风险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廉政风险专题研究,各班子成员对照各自分管工作分析所存在廉政风险。分别制定了干部职工周、月、年工作计划,及时跟踪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及时了解各干部职工工作动向。二是4月24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并部署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8)关于“警示教育浮于表面,未充分用好身边违法违纪案件来警示教育干部职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干部职工会开展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通报学习,2月8日,利用干部职工会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学习,传达学习酒驾醉驾典型问题等通报,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纪律意识。3月29日,组织党员干部填写拒赌参赌问题承诺书、纪法学习情况报告表。4月7日,利用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习《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违规吃喝等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通过典型案例学习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同时在节假日期间利用干部职工会、微信工作群转发廉洁提示,提高干部职工假期自律意识。二是4月18日,县委政法委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及若干政法干警赴瑞金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纪念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旧址开展实地学习教育,通过回顾革命历程、观看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学习等方式,深化党内法规法纪学习,提升政法干警纪律意识。
(9)关于“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把控不够严格,存在一定廉政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中共定南县委政法委员会权力清单、廉政风险清单,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已认真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求,落实民主集中制度,召开相关工作会议;三是已认真按照财政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做好资金拨付使用和监管工作。
(10)关于“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所有临聘人员已及时签订2024年度劳动合同,确保一年一签、一人一档。已制定年底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年终统一考核。
(11)关于“照抄照搬问题仍有发生,部分制度材料形成未结合单位实际”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材料审核,制定了材料审核清单,文件发文、材料报送均签订审核,文稿起草后及时征求意见
(12)关于“制度执行不严格,巡察期间发现县委政法委未落实U-Key分离制度,分管领导的密钥长期放在办公室人员手中,未实行专人专管,存在风险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相关财务制度。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对定南县财政数字证书(Ukey)保管情况进行治理的通知》(定财办字〔2024〕9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我委将继续加强财政数字证书(Ukey)管理,确保各岗位人员妥善保管好各自申请的(Ukey),不得借用、共用或将密码透露给他人,确保财政业务系统数据安全,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的全部电子印章及财政数字证书(Ukey),最终确保收支审核两条线的安全;二是建立健全收支管理制度,加强对收支管理。
(13)关于“报账程序不规范,领导审核把关不严,部分报账单据分管领导未审签,整理封面未填写时间,未附会议纪要、通知、无公函等佐证材料”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相关财务制度。二是已按照报账程序要求,规范填写和审核报账凭证,根据实际情况附上附件资料和进行财务报账工作;并对干部职工进行业务培训,提升财务知识。
(1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较乱,对固定资产管买不管核销,部分资产已移交其他单位仍挂在帐上”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核清债权债务,做好资产核销清退。已根据县政府抄告(定府办抄字〔2016]198号),机关事务局《关于办理公车过户及更换“G”牌的请示》(定机管字〔2016]26号)文件,对风神轿车赣B93D71按规定程序进行过户核销办理;“雪亮平安小区”(恩荣)平台系统建成后仍挂在政法委账上,因根据合同按年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当前未支付完,待2024年底工程款支付结算完后,及时进行移交公安局管理。
(15)关于“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进行往来账款进行清理,对应收款144530元进行详细分类,其中应收定南县财政局2007年结算资金141206元,因时间久远,根据财政资金预结算管理要求,暂付款141206元(暂付款-财政局欠拨经费),进行核销,并做好登记工作;其余3324元,核准信息后进行清收或平账核销处理。
(16)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作会议,严肃财经纪律,并讨论清收工作;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正在进行收缴工作。
(17)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到位,存在部分重要事项未上会讨论研究决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二是已认真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求,落实民主集中制度,2024年度预算等重大事项召开了相关工作会议,并长期坚持。
(18)关于“班子战斗力不够强,近年来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空缺时间较长,因领导分工调整较为频繁,导致职责划分较模糊,部分工作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已根据今年度政法工作要点及平安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任务清单,实行台账化管理,常态化督导、全过程管控,形成责任落实闭环。
(19)关于“干部职工轮岗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排查,我委未存在同一岗位工作5年以上干部未调整情况。二是通过队伍团建、工会活动等形式,提升干部职工凝聚力。已组织工会会员开展“莲塘古城游”工会活动,积极参与上级工会组织的庆“五一”运动会,组织单位法学会会员前往瑞金考察学习。
(20)关于“纪法意识不强,政法队伍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政法各单位做好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自查,并按要求填好第一次自查相关案件台账表填报工作,配合好第二次自查的相关工作。二是4月组织若干政法干警前往瑞金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纪念馆、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参观学习,接受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三是对违法违纪干警及时严肃处理,并纳入平安建设考核。
(21)关于“监管缺失,对政法系统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存在失之于宽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乡镇政法委员政治素质项目化考核评价办法,由县委政法委对各镇政法委员进行考核评价并建立政治素质档案。
(2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辣味不够浓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机关党支部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做好定期换届、支委增(改)选任工作,对支委成员分工及时调整,确保支部工作有效开展,实现“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规范化开展。二是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会前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并广泛征求各党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意见和建议,将反馈意见及时收集整理,并按照要求做好修改。
(23)关于“党员队伍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今年跟班学习的2名工作人员党组织关系进行及时转接,确保机关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开展。二是明确党务分管领导和一名在编干部从事党建工作,及时做好党员进出管理,党组织关系流转、相关会议记录撰写等。
(24)关于“重视不够,县委政法委对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上不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反馈会结束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员大会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党内通报,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会并对委机关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项部署。二是在干部职工会定期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干部职工每周工作安排表,了解机关干部职工工作整体情况,做好各项重点任务随时跟进。三是严格对照整改材料归档模板形成整改佐证材料,并按要求规范化装订。
(25)关于“佐证资料不全。部分巡察整改佐证有缺失,存在无佐证材料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资料整理,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正式干部负责整改材料收集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加强对佐证材料的审核把关,安排专人负责材料校队,确保整改材料不遗漏不缺失,设置专门材料保存柜存放整改材料,确保后期材料堆放有序、保存完好。
2.基本完成整改的具体问题(0)
3.未完成整改的具体问题(共1个)
(1)关于“执行政治轮训不到位,虽然每年组织开展了政法单位干部职工政治轮训工作,但未能实现全覆盖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计划开展全县政法干警政治轮训,组织部分政法干部到高校进行专题培训,全面提高政法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县委书记专题会交办事项整改进展情况
无
(三)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共2个)
(1)关于“在打造过硬政法铁军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一些案件办理不到位、存在小瑕疵、小问题,导致群众不满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牵头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抽查不少于50个案件案卷进行评查,责成整改。二是开展政法系统作风建设整顿活动,派人列席政法部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指出问题,提高政法干警纪律意识、作风意识。
(2)关于“政法单位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有差距,请示报告指导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政法委员会会议制度,涉及政法系统重大事项,均通过政法委员会议决策推动。二是制定政法单位请示报告细则,为政法单位请示报告提供遵循。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整改责任。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四个意识”,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始终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意识,强化警示教育,加强党内监督,把整改工作与做好当前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实现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常态化,真正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是深化后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狠抓有为的精神持续推动后期成果巩固,落实常态化监督措施, 对已经整改的各项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常态督促,做到件件有落实,督促有进展,整改有成效;对于后续发现的新问题,坚持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常态化落实目标要求,强化制度执行,坚持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推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工作发展。自觉把巩固巡察整改工作同做好政法重点工作相融合,努力实现在本次整改过程中剖析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转变为剖析一类问题解决一类问题,科学精准识别在扫黑除恶、基层治理、队伍建设、打击治理网络诈骗、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重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努力把整改成果转变为解决重点难点工作的有效对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97-4291496;邮箱地址:定南行政中心7楼703室,邮编341900;电子邮箱:dnzhfw@163.com。
中共定南县委政法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