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调整出口退税的政策,取消了铝、铜初级产品等59项产品的出口退税,下调了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等229项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主要调整包括:
一、取消铝材、铜材以及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等产品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文末下载。
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清单
二、将部分成品油、光伏、电池、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球化石墨、大理石、花岗岩石刻、人造石、瓷制品等)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具体产品清单文末下载。
下调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本公告所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公告原文下载:
https://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411/t20241115_3947628.htm
距离政策实施约有半个月时间。相关外贸企业务必尽快核算成本,必要时调整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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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转载请注明来源,业务、合作请加微信18703151010(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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