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养猪之名非法采矿!湖南怀化两人获刑

财富   2024-11-22 20:03   河北  


租山场开办养猪场,却干起非法采矿,最终锒铛入狱。11月13日,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采矿案件,该案由通道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家红独任审判。
2019年至2023年,被告人陆某跃、吴某跃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在溪口镇某山场以开办养猪场、山场复绿为由,擅自雇人在山场采挖矿石并售卖至各砂石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跃、陆某跃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涉案矿石价值共计486799元,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采矿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二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照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遂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吴某跃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陆某跃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一审宣判后,两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对判决无异议。
警惕非法采矿的伪装,守护法律与资源底线。该案中,被告人企图利用养猪场来掩盖其非法采矿的行径,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更是对公共利益的损害。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其合理开发和利用是受到严格监管的,非法采矿等破坏资源的违法活动,可能会对环境造成长期的损害,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和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那些妄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人,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这起案件展示了非法采矿行为的严重性以及法律对此类犯罪的严厉打击。被告人陆某跃和吴某跃原本租用的是山场用于开办养猪场,但他们却利用这一场地进行非法采矿活动,并以养猪场和山场复绿为幌子掩盖其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还对环境造成了潜在的破坏,影响了当地生态和可持续发展。
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非法采矿行为的零容忍态度。被告人吴某跃和陆某跃因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且涉案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被依法判处了相应的刑罚和罚金。这不仅是对他们个人违法行为的惩罚,也是对社会公众的一种警示,表明非法采矿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此外,该案还提醒我们,要警惕非法采矿的伪装和欺骗行为。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各种名义和借口来掩盖其非法采矿的行径,试图逃避法律的制裁。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大对非法采矿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同时,公众也应提高法律意识,积极参与监督和举报非法采矿行为。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非法采矿等破坏资源环境的违法行为,守护好我们的法律和资源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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