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部署要求,把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监督的中心任务,将推动整治集体经济合同问题作为重点任务之一,紧盯发现的不规范合同、未及时收到价款合同等突出问题,要求主管部门采取超常规举措,集中力量,层层组织推进,逐级抓好落实,确保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整治到位。
一、紧盯关键环节,全面梳理排查
一是建立机制。建立职能部门负责、纪检部门参与、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职责,抓好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搭建市县组织实施、镇村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抓好落实。二是严密实施。驻局纪检监察组会商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集体经济合同问题等五项重点工作,督促围绕合同签订主体、条款约定、程序规范等关键环节,对集体经济合同开展全面审查。三是及时调度。驻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农业农村局落实常态化调度,一方面,指导各县市区每半月报送排查进展,另一方面,会同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下发工作提示单 ,督促各县市区全面开展梳理排查,持续跟踪问效。
二、狠抓整改整治,高质高效清理
督促聚焦不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签订集体经济合同、不经民主程序签订合同,或者签订超长期、超低价合同,以及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内容、不按期支付合同价款等行为开展分类整治整改,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农村集体经济问题301份,已完成整改285份,完成率94.7%。
三、规范合同管理,确保常治长效
一是规范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经营权出租、入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销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入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业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市场经营主体等8种经营合同进行规范,引导基层在经营活动中签订标准合同,从源头防范可能产生的合同纠纷。二是强化培训。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形式,不断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人员“三资”管理业务水平,切实维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利益不受损,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来源:芜湖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