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增大。为营造安全便捷有序的出行环境,切实维护乘客、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开鲁县交通运输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查处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未取得经营资质或起讫点不在许可经营区域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接派单服务的行为;整治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相关证件,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查处出租汽车拒载、议价、绕道行驶、甩客、强行拼客、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车内卫生差,标志标识不全;出租汽车驾驶员行车时吸烟、接打电话、微信聊天、向车外抛物、吃东西以及不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差、路口不能礼让行人;在重点区域和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转让、倒卖、伪造巡游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一年内出现3次违法违规行为列入“黑名单”。
三、严禁通过公众号、微信群、QQ群、电话等方式,以“拼车、顺风车”为名,变相从事道路客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根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禁止在群内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关于非法营运的相关信息。自发布通告之日起,对本县涵盖或实质进行非法营运联系活动的微信群进行集中清理,群建立者、管理者要对已有的非法营运联系群自行解散,并不得再建立新群。对无视本通告要求,违法建群或拒不解散原群的,县交通运输局将协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群主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利用私家车从事非法营运,已注册非法网约车资质的个人要立即自行解除,否则相关部门接报或查实后将严厉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五、广大群众要选择正规合法的公交车、出租汽车、客运班车、共享单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自觉抵制、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配合执法部门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六、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在检查过程中冲卡、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聚众闹事、阻塞交通等行为,视情况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集中曝光典型案例,让违法违规经营者接受社会公众的检视和监督。
七、我县目前未引进和许可任何一家网络约车平台公司,所有在县域内运营的网约车全部是非法的,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营运及招揽拉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12328
特此通告。
开鲁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