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地质灾害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
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鉴于前期我市累积降水量大,降水落区重叠度高,土壤水分饱和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风险极高,经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会商研判,决定于2024年9月5日3时将地质灾害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部门密切关注降雨情况,督促各级防汛责任人员到岗到位,做好隐患巡查排查,做到灾险情早发现、早预警,尽早转移受威胁人员,并预置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海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
来源 | 海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监制丨闫国成 责编丨王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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