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
特别是春节临近
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未经许可
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均属违法行为
近日,芦溪县公安局宣风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及时消除潜在安全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经调查,违法行为人肖某为谋取更多盈利,私自将销售点的烟花爆竹转运至宣风街道的一家香火蜡烛店进行售卖,然而,该香火蜡烛店并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根本不具备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的合法资质。在未采取任何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大量烟花爆竹堆积店内,极有可能引发爆炸等严重安全事故,对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给予肖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依法予以收缴。
1月15日,芦溪县公安局新泉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及时消除了辖区安全隐患。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给予易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依法予以收缴。
1月16日,芦溪县公安局新泉派出所接群众匿名举报,在张家坊杂溪村有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进行售卖。
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在瞿田村路段成功截获一辆涉嫌非法运输的小轿车。经核查,陈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小轿车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至张家坊杂溪村售卖。在其返回途中,民警于瞿田村路段成功将其查获,当场清点出烟花4箱、爆竹5箱。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给予陈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依法予以收缴。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有哪些危害?
什么是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01.非法生产的危害
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极易引发爆竹和燃烧事故,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
02.非法经营的危害
在高额利润驱使下,不法商贩在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不懂如何规避风险的情况下,非法购销烟花爆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同时,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03.非法运输的危害: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没有相应资质,不具备运输烟花爆竹条件,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对道路运输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04.非法储存的危害:
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一般位于出租房屋、废弃厂房、闲置院落内,没有经过相关部门评估验收,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条件,加之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这种狭小空间里,就好比是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定时炸弹”,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周边的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构成极大威胁。
来源:芦溪公安
编辑:冯 耀
审核:刘新宇、林姝婕、刘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