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结合全省第33届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活动,11月8日,县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县公安局浩门镇森林公安派出所在金源广场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共筑生态文明之基”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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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编辑:保国鹏
责任编辑:刘国森 孙成诚
监制:蔺伟鹤
总监制:马洪龙
投稿邮箱:2147773552@qq.com
联系方式:0970-8614880
为宣传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结合全省第33届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活动,11月8日,县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县公安局浩门镇森林公安派出所在金源广场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共筑生态文明之基”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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