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城经济开发区关于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

汽车   2024-04-19 14:56   吉林  

吉林省白城经济开发区关于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

为有效防范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反邪教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营造识邪、拒邪、防邪的良好氛围,构建起全民反邪教工作防线,现将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公告如下:

一、有奖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范围

(一)举报邪教组织的窝点,包括下载、刻录、刻制反宣品资料的地下窝点;

(二)举报邪教组织人员在社会上或者网络上通过散播邪教言论、传播反动宣传资料、散发、粘贴、喷涂反宣品等方式宣扬邪教的线索;

(三)举报邪教组织人员破坏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非法安装电视接收器接收邪教反动节目、使用软件非法浏览邪教网站(经核查属实)的人员;

(四)举报邪教组织非法聚集、聚会活动线索;

(五)举报使用暴力、胁迫及其他手段诱骗、胁迫他人加入邪教组织或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尤其是利用其发生重大变故诱骗其信奉邪教的;

(六)举报涉与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串联、勾结、从事邪教活动的线索;

(七)举报其他与邪教活动相关的可疑人、事、物等线索。

二、举报方式

经开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0436-3666110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伪造举报材料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接到举报单位及工作人员对举报人的信息要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身份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对群众举报的涉邪教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根据线索重要程度和在案件侦办中所起的作用,给予奖励人民币200-1000元。

4.同一线索多人举报,不重复奖励,对第一时间举报人给予奖励。

5.本办法中奖励只面对社会面群众,不包括担负反邪教工作的公职人员。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白城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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