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历史 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生活命脉,与国计民生紧密联系,电力行业改革与我国20世纪历史进程紧密相连。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我国经济体制进行了一系列变革,电力体制也在漫漫长路中从单一控制走向多元竞争,从森严壁垒迈向开放市场。我国的电力体制改革可大体总结为三个时期:改革开放初期,电力建设启动“集资办电”,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被改变,1997年建立国家电力公司,实现行业的“政企分离”;2002年第一轮电改启动,开始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厂网分开”成为这一阶段的改革主线;2015年新一轮电改启动,针对市场化改革总体目标及路径作出更详细的部署。截至2023年,中国市场化交易电量比例已达61.4%,电力市场化改革取得初步成果。
01、1978-2001 年:集资办电、政企分离 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电力体系的主要特征为计划经济下高度集中的电力工业体系,进行了一系列探索性尝试。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电力工业体制经历了一段时期的国家独家经营发展阶段,政府是唯一投资主体,投资来源为中央财政预算内基建拨款。这种模式下,电力产业建设资金来源较为受限,电力建设速度缓慢。为打破这一制约,国家相继实施“拨改贷”和集资办电等政策开拓资金来源。1987年7月,全国电力体制改革座谈会提出“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二十字方针。
集资办电从体制上打破发电环节的垄断,为厂网分开的改革打下基础。集资办电实施后,大量的资金持续涌入电力领域,包括地方政府、民资、外资等,电源建设发展一日千里。1985~1996年间,电力装机容量由8705万kW增加到2.36亿kW、发电量从4107亿kWh增加到1.08万亿kWh,分别增长172%、163%,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5.6%和14.8%。
电力产业向体制放开过渡。1997年1月,国家电力公司成立,成为我国电力工业管理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性转折。原电力工业部承担的国有资产经营职能和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移交给国家电力公司。1998年3月,电力工业部正式被撤销,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国家经贸委,至此,中国电力工业实现政企分开。“省为实体”产生的省间市场壁垒阻碍跨省电力市场的形成。以“省为实体”的改革打破原有的大区电网结构,也形成省级电力市场彼此隔绝的格局,省际市场壁垒阻碍跨省电力市场的形成和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埋下的种种隐患最后爆发于“二滩弃水”事件。
02、2002-2015年:一轮电改、厂网分开 “二滩弃水”事件揭露电力市场管理问题,成为第一轮电改的导火索。二滩水电站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是20世纪中国建成投产的最大水电站。二滩水电站投产后不久,出现大规模的“弃水”现象,即在有充足水源的情况下,电站因上网电价太高难以卖电,导致大量水电资源没得到充分利用。
2002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下称“5号文”)明确的电力改革任务是“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被视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里程碑式文件。 “厂网分开,主辅分离”目标顺利完成。
2002年底国家电力公司按“厂网分开”原则组建两大电网公司,2011年组建两大辅业集团。历时9年,以两大电力辅业集团挂牌成立、并与电网签订分离企业整体划转移交协议为标志,电力行业“主辅分离”告一段落,从组织形式上实现厂网分离和主辅分离,也从体制角度避免“二滩”现象的再次发生。
“输配分开,竞价上网”实施状况差强人意,“标杆电价+煤电联动”机制作为过渡期选择。由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高速发展导致电网资产庞大繁复,输配电资产难以清晰核算,输配电价难以客观反映,从而影响竞价上网的推进进程。因此政府在2003年之后密集出台一系列政策,建立煤电联动机制,规定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的暂行办法,但本质仍为政府主导下的核价机制,离真正市场化还有一段距离。
2003年国务院发布《电力厂网价格分离实施办法》,明确原电网直属电厂的上网电价原则,同时大力发展西电东送工程,将西南电力充足区域的多余电力输送到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区域,避免“二滩”现象的再次发生。本轮电改促进电力行业快速发展,初步形成多元化市场体系。
在发电方面,组建多层面、多种所有制、多区域的发电企业;
在电网方面,除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组建内蒙古电网等地方电网企业;在辅业方面,组建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两家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企业。
电价形成机制逐步完善,为电力行业进入市场化打下一定基础。在发电环节实现发电上网标杆价;
在输配环节逐步核定大部分省的输配电价;
在销售环节相继出台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居民阶梯电价等政策;
这一时期,我国电力装机容量和发电量从2002年的3.57亿kW、1.65万亿kWh,迅速增加到2014年的13.7亿kW、5.65万亿kWh,分别增长3.5倍、3.4倍。
电网的独特行业定位没有改变,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推进艰难。由于电网公司拥有巨大的调峰电站和代管电厂,在行业内仍具有特殊地位,发电企业将更多的资金和精力放在与电网企业建立特殊的关系上,形成一种新“厂网不分”。“标杆电价+煤电联动”本质仍为政府主导的定价体制,离真正的市场化还有一段距离。
03、2015-至今:管住中间、放开两头 2002年电改促进发电端竞争体系的初步形成,但输配售阶段垂直一体化格局仍未打破。中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进入新常态。输配电价核定方法及定价标准体系仍未建立,价格关系没有理顺,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制约电力市场化和健康发展,无法满足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第二轮电改由此拉开序幕。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即“9号文”)印发,总结为“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放开两头”是指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实行市场开放准入,引入竞争、放开用户选择权;“管住中间”则指对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输配电网环节加强监管、实行政府定价,确保其公平开放。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由此启动,随后配套文件相应出台,从输配、市场、售电、交易机构、用电计划、燃煤电厂监督六个方面作出更详细的部署。
电力市场化改革成为本轮电改主题,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加速。6个配套文件落地后,一系列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政策密集出台,2022年《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出台,规划在2025年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在,2030年基本建成;2024年5月《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颁布,明确电力市场成员的分类和职责、交易品种的分类和交易方式、市场计量、结算、风险控制等,电力市场建设迈上新台阶。在此期间,一系列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政策也相继落地。
新一轮电改启动以来,上网电价改革进一步深化,输配电价改革持续优化,分时电价、阶梯电价机制逐步健全。配售电业务加快放开,多元化市场主体参与的新格局正在形成。我国电力装机容量和发电量也迅速提升,到2023年底,我国电力装机容量达29.2亿kW、发电量达8.91万亿kWh。全国市场交易电量由2016年的0.72万亿千瓦时增长至2023年的5.67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提升至61.4%;其中中长期交易电量占比超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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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epes数字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