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丨“宪”场旁听 与“法”同行

民生   2024-12-02 17:35   宁夏  



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12月7日是“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12月2日,金凤区人民法院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宁夏大学、宁夏大学新华学院30余名大学生代表走进法院,旁听两起刑事案件公开审理,接受法治教育,感受法律权威,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此次旁听庭审活动是金凤区法院“宪法宣传周”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之一。法槌敲响,学生代表们先后旁听了杨某某犯诈骗罪一案、王某犯盗窃罪一案。庭审过程中,审判员严格遵循法定审理程序推进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庭审过程高效规范,庭审现场严肃庄重。旁听人员聚精会神,认真聆听,紧跟审判员的庭审节奏,接受了一次生动直观、鲜明具体的法治教育,感受法律的神圣和威严,司法的公正和公开,切身体会违纪违法的惨痛代价。


庭审结束后,审判员结合两起案件,对学生代表们进行了普法教育。审判员以案释法,讲解了诈骗罪、盗窃罪的构成要件、量刑标准,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保持警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远离诈骗犯罪,教育大家要积极学习法律知识,自觉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审判员还向大家普及了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和宪法相关知识,强调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对于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通过这次旁听庭审,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切身体会到了违法犯罪所要承担的严重后果,同时对宪法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作为大学生,我们应该自觉用法律约束自己,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自身法治观念,并积极向身边人宣传宪法知识,让更多人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赵舒琪在旁听庭审后感慨道。


“庭审现场变身‘普法课堂’,让我对诈骗罪、盗窃罪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也提醒我要以案为鉴,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坚决不触碰法律底线,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合格公民。”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张珑珑说。


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金凤区法院将聚焦“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拓宽渠道,创新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不断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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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金凤法院政治部
编辑:熊蕾   责编:杨钊  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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